被迫离职赔偿标准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4人
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的合理标准如员工因迫不得已之理由而提出离职申请,同时满足法律规定中本人合法单独解除劳动协议等各项条件时,有权向其雇佣方要求另行支付补偿金。具体而言,依据该员所在企业所服务期满的年限为根据,每满一年后即可获得一个月的相应薪酬作为补偿;若由于雇主违约或无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部分员工应能得到比前述标准两倍更为丰厚的赔偿金额。
被迫离职赔偿标准怎么算

一、被迫离职赔偿标准怎么算

关于被迫离职的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倘若雇员遭遇强制离职事件且其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之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那么该雇员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雇员在当前用人单位供职每满一年时间即可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若雇主采纳了不合理的理由而擅自解聘或单方结束与该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行为引发雇员不满,那么此时雇员将能获得上述补偿标准金额的两倍作为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被迫离职赔偿金如何赔

对于因劳动者被强制离岗而引发的赔偿金争议问题,应遵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付。

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则基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业期间的工作年限,铸就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岗位工资的规制;

若劳动者在从业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则需依照一年来计算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额度;

然而,若是劳动者仅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六个月,则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岗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此外,当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上限时,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过程中,其支付标准将遵从每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额度来计算,且其能够获得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所得到的平均岗位工资。

倘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此事引起了纠纷,劳动者可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向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被迫离职赔偿金怎么赔

关于因职工被迫离职所涉及的赔偿金额计算事宜,主要遵循了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之规定。具体来看,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之约定,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劳动环境条件,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的劳动薪酬,亦或是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下,导致员工不得不选择离开公司,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计算经济补偿时,我们将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作为参考因素,每满一年便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我们会将其视为已工作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需要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此,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上述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如遭遇不当解雇,且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员工单方面解约的条款,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员工可获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雇主无故解雇,员工可获双倍补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迫离职赔偿标准怎么算
一键咨询
  • 160****8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35****883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197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20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被迫离职赔偿标准怎么算
员工如遭遇不当解雇,且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员工单方面解约的条款,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员工可获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雇主无故解雇,员工可获双倍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什么是胁迫,胁迫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胁迫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
二、胁迫的构成要件日常生活中出现当事人因胁迫而签订合同的情形,然而很多当事人分不清楚构成胁迫的要件,即怎样才算受到胁迫从而订立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一一列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的构成要件: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讼,则因为提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迫辞职的标准是怎样的
1.未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职责。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薪酬,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 3.无故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损害其社会福利。 4.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违法,侵害劳动者权益。 5.劳动合同因欺诈、恐吓或压力而失效。 6.雇主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危害劳动者生命安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因拖欠工资被迫离职的补偿标准怎么算
如果雇主长期拖欠工资,导致员工不得不辞职,那么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赔偿。具体来说,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工作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赔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胁迫的构成要件,胁迫与欺诈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胁迫的构成要件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要发生的物质性损害或者精神性损害为要挟,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迫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如果该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应属于无效合同,否则为可撤销合同。胁迫的构成要件有五个:

1)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它有两个层面,一是使相对人陷于恐惧的故意;二是希望相对人基于恐惧而作出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胁迫的故意不包含胁迫人通过胁迫行为使自己获取某种利益的内容,谋取某种利益仅属于胁迫的动机。

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3)胁迫行为是非法的。这里所谓非法包括目的违法、手段违法,据此,如果一方以将要提讼等合法手段对对方施加压力则不构成胁迫。

4)相对人因胁迫人的胁迫产生恐惧,即恐惧与胁迫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相对人因恐惧而作出意思表示,即因为恐惧而与胁迫人订立了合同。
二、胁迫与欺诈的区别有哪些胁迫与欺诈均为故意的行为,但二者有存在区别:(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消极的行为。(
4)胁迫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而欺诈则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什么是胁迫,胁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胁迫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
二、胁迫的构成要件日常生活中出现当事人因胁迫而签订合同的情形,然而很多当事人分不清楚构成胁迫的要件,即怎样才算受到胁迫从而订立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一一列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的构成要件: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讼,则因为提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什么是胁迫,胁迫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胁迫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
二、胁迫的构成要件日常生活中出现当事人因胁迫而签订合同的情形,然而很多当事人分不清楚构成胁迫的要件,即怎样才算受到胁迫从而订立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一一列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的构成要件: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讼,则因为提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情况下算被迫辞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下属于被迫辞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强迫卖淫与强迫卖淫罪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由于本罪在客观上亦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迫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故与罪就有了若干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 (一)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的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 (二)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三)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为使被害妇女从心理上消除贞操意识,而先对妇女实行,然后逼其卖淫,是定强迫卖淫罪还是以强迫卖淫罪与罪实行数罪并罚 对此,我国学者有不同看法。但由于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4项已把“后迫使卖淫的”明确规定为强迫卖淫的严重情节之一,故此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以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即可。但是,如果被的妇女并未被迫卖淫,则应对行为以罪论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0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胁迫,胁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是胁迫,胁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胁迫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
二、胁迫的构成要件日常生活中出现当事人因胁迫而签订合同的情形,然而很多当事人分不清楚构成胁迫的要件,即怎样才算受到胁迫从而订立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一一列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的构成要件: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讼,则因为提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迫辞职补偿金如何算
因客观原因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获得补偿金。计算基准基于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赔偿。工作超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计算额度基于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若月收入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赔偿按三倍计算,年限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可要求额外支付双倍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强迫交易到什么程度成立强迫交易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迫交易到什么程度成立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强迫人的人身或财产实际强制或打击,如殴打、捆绑、抱住、围困、伤害或者砸毁其财物等;所谓威胁、是指对被害人实际精神强制,以加害其人身、毁坏其财物、揭露其隐私、破坏其名誉、加害其亲属等相要挟。其方式则可以是言语,也可以是动作,甚至利用某种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无论是暴力还是威胁,都意在使其不敢反抗而被迫答应交易。他人不愿意购买或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或接受服务时,如果采取利诱、欺骗等非暴力威胁方法要求交易,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暴力、威胁直接与交易相关,意在促使交易的实现。如果不是出于这一目的,而在交易活动之外实施暴力、威胁行为的,自然不能以本罪论处。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被迫离职赔偿标准怎么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