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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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原则上双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选择续签。
员工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吗

一、员工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

员工在企业中签署的合同若已届满,可否选择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该合同。

然而,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下可无需劳动者同意而解除该合同:其一,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协议条件保持不变或有所提升的前提下,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其二,劳动者自身明确表示不再继续雇佣关系。在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若用人单位不得不解除此劳动合同时,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根据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基本工资为基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在公司内被打伤可不可以报意外险?

若您的员工在贵司内部遭受意外伤害,他/她有权申请意外险理赔。

所谓的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通常简称作意外险,它的本质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主要保护对象,依据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死亡、残疾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出或者暂时失去个人劳动力这一情形来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者是申请保险金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有义务要向保险人提供他们能够提供的所有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详细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如果保险人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这些证明文件和资料并不完整的话,就应该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是受益人一次性的发出通知,要求他们补充并提供更为完善的文件和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三、员工在公司猝死,公司是否要赔偿

倘使一位员工于公司内部突然离世,企业很有可能须对于此负起相应之责。就法律视角而言,此类事件极有可能被视为一种法定之“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当员工在工作期间及所在之工作岗位上,突发电性疾病致死或是于48小时内经过及时抢救仍未挽回生命时,应依照视同工伤之标准对待处理。若最终被官方确认为工伤,贵公司便需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相关赔偿费用,其中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等等。然而,倘若贵公司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名员工的突然离世并非出于工作因素,而主要是由于他们自身所患的严重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所导致的,那么公司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亦可能因此得以有所减轻。然而,即便如此,作为公司方,我们仍旧需要在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的同时,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生这样的悲剧给予一定程度的接济补贴责任。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责任的细分,都将完全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唯有通过劳动主管部门或法庭依法做出裁决方可确定。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但用人单位在条件不变或更优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或劳动者明确表示不续签时,无需劳动者同意。否则,用人单位需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以劳动者服务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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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看似双方合作终止,已经“一拍两散”,但是若公司主动拒绝续签,仍然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也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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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律师,我朋友现在工作的单位劳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想问下员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吗,要注意些什么呢?
[律师回复]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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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续签?
一个月之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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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我姐姐从一家企业离职。离职之后我姐却发现她跟公司的劳动合同早就在2017年8月就到期了,但公司当时并没有提醒她,也没有续签这份合同。我姐是老员工漏了续签合同想向公司提出双倍工资赔偿,公司会答应么?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老员工漏了续签合同寻求赔偿,我有如下问题及建议:
1.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1.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及劳动者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未意识到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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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交当月社保吗?
劳动合同到期,应在1个月内续签合同。如果不签,可以主张2倍工资,而且劳动监察部门会默认为你们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6个月以上须支付1个月工资,然后每六个月补偿1个月的,但是这是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无故解除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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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司裁员需要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如果公司确实因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裁员,那么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另外公司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指前面的一二三
四)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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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如果公司确实因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裁员,那么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另外公司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指前面的一二三
四)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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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我朋友考上了公务员,现在他们单位要求他们将户口给迁移到自己的单位去,公务员迁户口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公务员迁户口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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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有补偿吗?
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不仅有工资还有额外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续签合同,公司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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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有补偿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有补偿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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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派遣员工入职管理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派遣员工入职管理流程
一、管理内容
1、入职培训;
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二、流程
(一)新员工入职前
1、商定员工薪资待遇,确认员工报到时间;
2、负责通知员工报到。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为其配备好电脑,并设置公司邮箱地址;
(二)新员工入职后
1、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试用工协议和保密协议等,公司更新通讯录;
2、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联系人,并对其进行入职介绍;
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三)新员工培训
1、联系人带新员工到部门后,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组织新员工培训,介绍公司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并进行装机培训;
3、前往指定地方进行装机;
4、进行实习培训锻炼;
(四)跟进与评估
1、派遣部联系人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跟进,通过和项目经理沟通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通过和员工面谈主要了解新员工对工作、项目等各方面的看法;
2、派遣部联系人每月对员工试用期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表,评估结果交由派遣部长;
(五)新员工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其联系人代为)提出转正申请。提出转正前,转正试用期最少不得少于一个月;
2、部门同意转正的,员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派遣部和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转正后薪资,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不同意转正的,延长使用期或辞退;
3、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考核转正结果,同时下发转正通知邮件至派遣部长,由部长通知员工正式转正。
附件:
1、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2、员工转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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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交罚金的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服刑人员交罚金的手续问题解答如下, 缴交罚金,是被判处罚金的服刑人员应尽的义务。服刑人员亲属可代为缴交。罚金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执行,服刑地中级人民也可以接收服刑人员缴纳的罚金。服刑人员亲属可以选择其中一缴交。原判一审收款后出具罚金收据, 服刑人员亲属将罚金收据交我狱政部门复印,复印单据后将原件返还交款人,复印件存服刑人员档案。
根据刑法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指定的期限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3、强制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挂编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挂编人员办理投保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需提供资料
1、挂编合同、工资介绍信、行政介绍信、最后一次工资进档表、并留复印件一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变化表》
4、挂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填写《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表》并加盖转出转入机构公章。
(二)办理程序购买并按要求填写好贴有照片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变化表》(转移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表》),加盖挂编机构(后转出转入机构)公章,连同应提供的上述其它资料,并交经管员审查和核算。按经管员核算数额预交养老保险费,并到银行进帐,将进帐回单叫经管员办理投保事项。
五、办理终止投保程序
(一)需提供资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在职人员死亡证明书;
3、出国定居证明;
4、不满缴费年限档案资料等;
(二)办理程序购买并填写好《个人缴费(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和《个人缴费(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花名册》,连同须提供的上述的资料一并交经管员审核办理。
六、办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批程序
(一)须提供的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及其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干部)退休审批表》;
2、组织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件;
3、当事人最后一次在职工资晋档表;
4、教龄、护龄、警衔工资批件;
5、下编下册表(须盖章);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购买并填报《养老金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填报《离退休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由业务科核对离、退休人员单位及离、退休人员本人是否缴清养老保险金、投保时间、转制时间、身份证号码登记在下编表上,并经科领导审核后,由投保单位将上述材料、表格连同其他须提供的资料一起交给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核定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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