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子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作为合约之一的小产权房销售协议,在理论上仍然属于合同范畴,只要该协议的形式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要素,并且没有触犯到任何限制条款,便可被视为有效的合约。所谓的小产权房,即是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所建造的住宅,这些住宅的主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同时也已经获得了相关的规划许可以及施工许可证,并且还完成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申请与办理工作。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并未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因此它们的所有权证书并非由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者村庄政府来负责颁发,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乡产权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同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否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对于小产权房销售协议来说,它实际上也是一种房屋销售协议,属于债权关系的范畴。但是,由于这类房屋的相关证件并不齐全,所以无法进行物权变动的过户登记手续。然而,在小产权房的销售过程中,如果买方明确知道所购房屋为小产权房,并且以较低的价格购买,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在购买时的合同目的仅仅是为了居住,而非期望通过该合同实现对小产权房的变更登记或者办理产权证,他们的真实意图仅在于能够顺利地入住该房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二、小产权房子拆了是否有补偿
关于小产权房在征地拆迁中所享有的赔偿权利问题,必须首先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明确的认定。
对于被判定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对于那些被定性为非法建筑且已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则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小产权房子拆迁怎么赔
对于小产权房在面临拆迁时所涉及到的补偿问题,其具体内容相对错综复杂。就一般观念而言,由于小产权房并未经过合法程序和相关法规认可的产权手续的办理,因此在拆迁赔偿过程中,常常存在着无法明确法律依据作为参考的现象。我们可以知道,补偿的方式可能涵盖了诸如房屋重置成新价值、地面植被覆压物的权属补偿等等方面。而这其中,到底应当采取何种具体的补偿措施与标准,则要视乎当地关于搬迁的政策规定、搬迁项目的本身特性以及各方进行合法协商后所达成共识的结果为准。若该小产权房乃是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与批准的前提下,由集体土地之上所建设的情况,那么有可能参照当地关于农村住房搬迁的相关补偿标准,予以适当的赔偿;然而,如果该小产权房的建造过程患有违反法律法规之嫌,那么很可能会得到较少或甚至没有任何补偿的待遇。综上所述,小产权房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问题极具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变更以及拆迁工作的进展动态。
小产权房销售协议在形式上属有效合同,但需符合法律要素且不违反限制条款。小产权房虽具宅基地使用权证等,但所有权证非国家颁发。依《民法典》,合同须自愿、合法且不违公序良俗。小产权房证件不全,无法过户登记,但买方明知且以居住为目的购买,则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