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鉴定10级赔偿金怎么办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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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北京市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赔偿金办理程序首先,请务必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于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以内,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工伤申请的准备工作;而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期限内,则由职工本人作为申请人进行工伤申请。在此特别提醒您:若企业未能在规定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工伤申请,那么受伤职工必须在第一年期限内自行申请工伤。
北京市工伤鉴定10级赔偿金怎么办手续

一、北京工伤鉴定10级赔偿金怎么办手续

关于北京市工伤鉴定十级赔偿金的申领流程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此过程中,由企业作为申请人肩负起这样的职责,需要自职工发生事故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开始启动相关程序。另一方面,如果受伤职工自身是申请人,那么他则需要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若企业未能在规定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的申请手续,那么受伤职工务必牢记在一年之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我们需要等待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定。

当单位不承认工伤的情况出现时,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该事件构成工伤,而用人单位却予以否认,此时用人单位便需要承担起举证证明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反驳这一观点,那么他们就必须承认工伤的事实。

接下来,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在确认工伤之后,如果单位与受害者或其家属能够坐下来进行友好协商,那么双方可以共同商定赔偿金额以及赔偿范围。只要单位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赔偿义务,那么受害者便无需再经历其他繁琐的法律程序。

然而,如果协商失败,我们还可以选择申请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对于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结果,当事人应当予以尊重并遵守。

最后,如果受害者对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满,他们可以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北京市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借鉴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执行政策中针对相应伤残程度所提供的首次补贴,可为伤者提供标准化的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具体的额度分别如下:

对于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伤者,可以获得相当于27个月自身支付的月工资的补贴;

对于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的伤者,可以获取相当于25个月自身支付的月工资的补贴;

对于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伤者,可以得到相当于23个月自身支付的月工资的补贴;

对于被认定为四级伤残的伤者,则可以获得相当于21个月自身支付的月工资的补贴。

在此基础上,根据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额,可以对已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伤者进行持续性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可以每月领取相当于其自身工资的90%的补贴;

二级伤残可以每月领取相当于其自身工资的85%的补贴;

三级伤残可以每月领取相当于其自身工资的80%的补贴;

而四级伤残则可以每月领取相当于其自身工资的75%的补贴。

此外,当受伤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完成了相关的退休手续之后,将停止发放上述的伤残津贴

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若该项养老保险待遇相较于伤残津贴低,工伤保险基金将会负责弥补这之间的差额部分。《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依照《条例》和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三、北京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关于北京市在工伤事件中对死者家属所给予的补偿款项,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层面:首先,丧葬津贴:此部分津贴将依据所在区域的上年度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进行发放,各区设定的时间为六个月周期。其次,供养家庭抚恤金:这一数值将根据工人自身薪资水平的百分比来计算,用于应对那些因公付出生命且无法继续工作的受害者家人。其具体比例如下:配偶享有每月40%的份额,其他亲属中的每个人享有每月30%的份额,而对于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或者失去父母的儿童,他们每个月还可以在此基础上额外获得10%的津贴。再次,一次性工亡补贴:这笔金额的标准将参考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作为最终计算结果。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补偿金额将视实际事例以及相关政策变化所做出相应调整。在处理此类工伤事故中,逝者家属应当准确掌握并妥善保留一些至关重要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尽可能保证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北京市工伤鉴定十级赔偿金的申领流程如下: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职工则需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决定。单位不认可工伤时,需承担举证责任。协商赔偿无果,可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不再起诉则执行。不满仲裁结果,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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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0级工伤赔偿标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北京市10级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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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也就是工伤等级鉴定,工伤按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经鉴定后可享受不同的工伤赔偿标准。本文介绍的是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
一、受理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
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二、现场鉴定
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
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未提出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医疗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情况复杂的,鉴定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告知申请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的,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七日内通知到职工本人。
五、再次鉴定
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
孩子转北京市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在北京
[律师回复]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
4、注意,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扩展资料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市外迁入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我们家有一个亲戚现在准备去北京市收养一个孩子,但是不知道去哪里,北京怎么办收养手续的?
[律师回复]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拟收养人向本中心保育一科递交有关收养材料,填写“收养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申请表”,经保育一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和中心领导审批。
(4)保育一科按申请的先后顺序、无生育子女优先的原则通知申请人来我中心与孩子见面。由保育二科提供2—3个孩子供其选择,任何人不得直接到保育二科挑选小孩。
(5)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弃童)收养观察审批表”,签定“家庭收养观察协议书”,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保育一科填写“弃婴(童)离院通知书”,可将孩子带回家观察3-6个月,观察期内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负责,检查发现有器质性病的可考虑退换。
(6)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4张,来本中心保育一科办理相关手续。
(7)《收养登记申请书》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拟收养人将其递交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并申请刊登拟被收养弃婴(童)的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如无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认领的,民政局再通知收养人到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8)收养人办妥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收养人将《收养证》正本及复印件递交保育一科,由保育一科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送养登记表”,并备案归档,同时填写“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9)“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收养人将其递交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孩子更名手续,同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0)保育一科每月统计收养观察人数和收养人数,每年装订成册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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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鉴定10级赔偿金怎么办手续
北京市工伤鉴定十级赔偿金的申领流程如下: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职工则需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决定。单位不认可工伤时,需承担举证责任。协商赔偿无果,可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不再起诉则执行。不满仲裁结果,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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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也就是工伤等级鉴定,工伤按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经鉴定后可享受不同的工伤赔偿标准。本文介绍的是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 一、受理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 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二、现场鉴定 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 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未提出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医疗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情况复杂的,鉴定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告知申请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的,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七日内通知到职工本人。 五、再次鉴定 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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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0级以上工伤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赔偿标准 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市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提取公积金程序: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3、注意: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二、租房提取: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3、2020年北京放宽的公积金提取条件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大家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条件,在满足了条件之后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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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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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北京市10级工伤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赔偿标准 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 一、受理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 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二、现场鉴定 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 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未提出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医疗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情况复杂的,鉴定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告知申请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的,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七日内通知到职工本人。 再次鉴定 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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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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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也就是工伤等级鉴定,工伤按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经鉴定后可享受不同的工伤赔偿标准。本文介绍的是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 一、受理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 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二、现场鉴定 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 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未提出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医疗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情况复杂的,鉴定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告知申请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的,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七日内通知到职工本人。 五、再次鉴定 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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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伤残北京赔多少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偿标准为七个月的个人薪资。个人薪资指工伤事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薪资超过地区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计算;若低于六成,按六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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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舅舅是在北京上班施工的,最近在上班施工中受伤,我舅舅想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不知道其标准,请问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什么?
[律师回复]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以上是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2017方面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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