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如何约定中介费房东给还是租客给
如何在租赁合同中明晰中介服务费的支付主体
通常情况下,出租房屋的中介费用将由买卖双方共同分担。在这个过程中,房屋的出租方应支付中介公司总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二作为中介费用,而卖方则需要支付总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一。
然而,由于中介费用可能受到协商影响,因此卖方所承担的具体费用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介收费方面,其具体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中介费,即现金交易按照总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一计算,而对于贷款交易则需按照总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
其次是贷款服务费,这部分费用将按照总交易额的百分之一来收取;
此外,还涉及到担保费以及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费用和代办贷款服务费用等多个环节的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合同如何约定承租人装修补偿
在明确的书面协议中,关于租户装修的补偿机制应以提前规定,允许租户在得到房东的许可下进行针对租赁物业的必要修缮及改良工作,但若超出该许可范畴进行任何施工,房东将保留权利要求其恢复至原有状态,并可要求另行作出相应赔偿。
同时,当租户启动修缮过程时,房东有权从中抽取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作为预留资金,倘若承租方在施工过程中导致了任何损害,房东将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据实支出或者另行寻求相应赔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合同如何约定起诉地
在合同之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之一的民事诉讼程序的条款当中,关于起诉地点的确定往往遵从下列基本原则:首先,应当以明确、具体的措辞来书写管辖法院的全称。一般而言,可以选择原告的居住地、被告的居住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的签署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具有实质性关联性的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约定的内容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法规。举例来说,涉及到不动产的纠纷事例,其管辖权属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享。此外,在进行约定时,务必要表达清晰、准确,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者可能引发歧义的表述。例如,“若出现争议,可以向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表述便由于过于抽象而无法确定真正的管辖法院,从而面临着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总的来说,一份合理、详尽且合乎法律的起诉地约定能够在纠纷爆发时极大地提升诉讼效率,同时也能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中介服务费支付主体至关重要。通常,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出租方支付中介公司总交易额的2%,买方支付1%。但具体比例可协商。中介费标准包括:现金交易1%,贷款交易2%;贷款服务费1%;担保费及其他代办费用另计。务必在合同中清晰列明各方应承担的费用比例,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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