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年限在哪里查
查询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具体条件和年限的详细途径
享有失业金所需具备特定条件如下:
首先,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了失业保险,并且公司以及个人已经按照相应要求连续缴纳保费一年以上;
其次,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之内,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
最后,已经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失业以及求职登记手续。只要上述条件均得到保证,即有权享有失业保险金。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有以下具体规定:若累计缴纳保费满一年但未满两年,可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若满两年但未满三年,则可领取六个月的失业金,依此类推,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也就是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重新就业之后,如果再度失业,那么之前的缴费时间将被重新计算,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相加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简而言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如果您正面临失业问题,以下是申请失业保险金所需满足的几个条件,供您参考:
首先,您作为雇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参与缴纳失业保险,并且在过去的12个月或更长时间内,您所属的单位与您个人都严格遵循相关条例履行了缴费义务。
其次,您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具体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结束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二,因被雇主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失业;
第三,由于被雇主开除、除名或是辞退的原因导致失业;
第四,雇主采用暴力手段或以威胁恐吓等方式限制您,对您进行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在此种情况下,您可以向雇主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五,雇主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福利或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此种情况下,您也可以向雇主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六,还有其他依法、依政策出台的规定;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已经完成失业登记和求职注册,这样才能保障您享有合法的失业待遇和选择合适工作的权利。
请注意,只要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失业者,都可以在结束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起算的60日期内,前往负责管理您所在单位失业保险事务的专业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以后什么情况下不能再次领取
在申领完失业保险金之后,以下几类情形通常将无法再次获得赔偿:1.重新投入职场,此时您已经与任一用人企业确立了劳动协议关系,具备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来源。
2.应服应征之期:依法履行保卫国家安全的义务。
3.迁往异土他乡:甚至乎入籍他国或取得永久居住权等情况会被视为移居境外。
4.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福利:即开始领取养老金。
5.无正当理由且拒绝接受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或机构所推荐的合适工作岗位或提供的职业培训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认定准则以及条件可能因为地域政策的差异性而有所区别。
如您对以上内容仍存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取更为精准的信息。
要查询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具体条件和年限,可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或前往社保窗口咨询。通常,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参与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非个人原因失业,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体领取月数根据缴费时长而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和领取期限可累加,但同样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