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定罪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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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零口供定罪依据是什么针对“在被告人口供缺失时依然进行定罪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其理念在于:只要证据确凿且充足,那么就可以基于此对被告人予以定罪并施加相应的刑事惩罚。
零口供定罪依据是什么

一、零口供定罪依据是什么

零口供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针对零口供定罪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下:在满足证据确凿且充分这一前提下,法庭有权判定被告人有罪并施加相应刑罚。证据的确凿性与充分性需同时具备,具体应遵循以下标准:

(一)定罪量刑的所有关键事实都须有充足的证据进行证实;

(二)用以做出裁决的证据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核实确认无误;

(三)综合分析全案所有证据,确保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零口供定罪的法律规定

关于零口供定罪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在确凿证据充足且足以判定被告人罪责以及刑罚的情况下,便可依法判决被告人为罪犯并处以相应刑罚。

而证据的确凿且充分的标准应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案件中所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必须都有确凿的证据予以证实;

其次,所有用于确定案件性质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确保其真实性;

最后,根据全案所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所认定的事实必须能够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零口供定罪怎么判

所谓"零口供"锁定罪责,指的是在缺乏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口述他们违法行为的事实面前,借由其他可靠证据来证实他们有罪。在定罪裁决时,司法部门需要针对全案的所有证据展开全面且严谨的评估与分析。倘若其他证据足够有力确凿,能够构建起一条井然有序的证据锁链,足以排除一切合理的疑惑,最终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便可据此作出定罪量刑的决定。例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词、受害者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类记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可作为定罪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些证据必须相互印证,不能出现无法解释的矛盾或无法排除的疑点。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仍然需要根据被告人所犯之罪的性质、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予以确定。

零口供定罪的法律依据是,在证据确凿、充分的前提下,法庭可判定被告人有罪并量刑。证据需满足:(一)关键事实有充足证据证实;(二)证据经法定程序核实无误;(三)综合分析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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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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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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