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首付时都签什么协议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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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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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购房过程中支付首付款时需要签署的各类协议在购买房产支付首付款时,需要签署购房合同以明确所选购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以及售价等关键信息。此外,还需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明确将您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事宜。这两个合同是您购买房产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接下来,您还需要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买房交首付时都签什么协议

一、买房交首付时都签什么协议

在购买房屋缴纳首付时,需要签订哪些协议

在购买房产时,支付首次付款环节需签署购房协议,明确购房的具体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以及售价等关键要素。

此外,您还需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将购置的房屋作为担保物进行抵押。接下来,您还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额度及还款期限等相关事宜。所有这些合同条款都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房交首付不签合同是什么原因

倘若在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之后却尚未签署购房合同,这无疑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普通的购房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

缴纳定金(即达成认购协议),支付购房首付款并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以及前往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等步骤。

而在此过程中,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可能性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开发商尚未获得国家审批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缺乏必要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3.基于特定原因,如开发商违反建筑规定或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命令等,其商品房网签业务已被暂时停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买房交首付后退房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总体上来看,在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后决定解除买卖合同时,如何收取违约金的问题主要是由购房合同所规定的。在线合同中,若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金额,那么无疑应该严格遵循并依此执行相应条款。反之,如未做明确约定,则法院可能会依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合同履行状况以及当事人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同类事例的普遍标准进行裁决。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两种计算方式为:一种是已支付房屋款项的特定比例,例如10%-20%之间;另一种则是按照固定的金额进行计算。另外,如因退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的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有权要求赔偿其超过部分的相应损失。因此,人们需要结合合同以及实际情形来综合考量确定具体的违约金收取标准。

购房时,务必签订购房协议,明确房屋位置、面积、售价等细节。同时,需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所购房产为抵押。另外,借款合同亦不可或缺,需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方式等。所有条款须遵循《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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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签了协议交了首付能退吗
不一定能。这个要与开发商协商,因为一般交了首付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赔偿对方购房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就可以退,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你把房子转给别人,让别人买你这个房子,如果只是单纯的退款的话,估计开发商一般都不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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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怎样写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怎样写协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后买房,我父母出的首付,购房合同是写夫妻两人的名字,请问离婚房产如何分配专家准确回答你的提问: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单护厕咎丿侥搽鞋敞猫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别说是只交了首付,就是交了全款,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
四,夫妻共同财产不以夫妻一方收入多少计算,应依法律规定。综上所述,本案关于房屋财产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引用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解释(三)第10条;婚姻法第18条、《物权法》第9条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怎样写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怎样写协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后买房,我父母出的首付,购房合同是写夫妻两人的名字,请问离婚房产如何分配专家准确回答你的提问: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单护厕咎丿侥搽鞋敞猫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别说是只交了首付,就是交了全款,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
四,夫妻共同财产不以夫妻一方收入多少计算,应依法律规定。综上所述,本案关于房屋财产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引用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解释(三)第10条;婚姻法第18条、《物权法》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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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都交了能退房吗
如您有意退回所购房产,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实现:首先,您可与房产销售方友好商议,自愿达成解除房产购买协议的共识;其次,若存在购房合同时约定或法律明文规定的解除条件(例如未能按期支付房款等),则您需要按照相应流程向房产销售方发送退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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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购房协议,没有签订购房合同,首付款已付,要退房能给退吗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至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选择退房一般都会涉及违约金,下面再谈谈有关违约金的问题:  
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  
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婚前男方付的首付买的房,想婚前协议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律师回复]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出现纠纷时,可以有双方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所还的房贷,以及其对应点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由产权登记方对对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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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首付可以退吗
购房首付款能否退还视具体情况:双方同意解约可退还款项;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退款及损失;遇不可抗力可解除合同退款;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贷款流程亦可要求退还。擅自违约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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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付了首付,只签了认购协议,没签正式合同,但现在不想买了,这样可以首付款还能退回来吗?付款还能退回来吗?
[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1、正常说协议生效不能退。
2、但是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签订了认购书,不想买是不能要求退还首付款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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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付了首付,只签了认购协议,没签正式合同,但现在不想买了,这样可以首付款还能退回来吗?付款还能退回来吗?
[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1、正常说协议生效不能退。
2、但是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签订了认购书,不想买是不能要求退还首付款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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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1对拥有1套住房且未结清贷款的购房者,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邯郸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最低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5年;2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5年;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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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别人的房子,在签了购房协议后我按协议里的要求给了首付款,但是卖方现在反悔了.
[律师回复]
1、房屋或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
2、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们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你们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业从事房产!(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2、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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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别人的房子,在签了购房协议后我按协议里的要求给了首付款,但是卖方现在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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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或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
2、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们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你们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业从事房产!(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2、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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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子的价格都是非常的高的,我们很多人都有想买房子的想法,有的人甚至为了买房子奋斗了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由此可见房子方面的问题是多么的重要。现在我们一般买房子都是交首付的。那么买房首付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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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如何写担保付款协议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写担保付款协议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离婚怎么写协议书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另外还需要注意:

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能完全照搬。
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和修改。

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何写担保付款协议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写担保付款协议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离婚怎么写协议书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另外还需要注意:

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能完全照搬。
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和修改。

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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