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后的薪资结算事宜
在试用期内,离职时的薪资应根据劳动者正常出勤天数及加班时间的长度来计算所得。具体而言,月实际薪资为月工资除以21.75并乘以实际出勤天数;而工作日加班费则按以下公式计算:月工资除以21.75再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与1.5倍之积;对于双休日的加班费,按如下公式计算:月工资除以21.75再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与2倍之积;而对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其计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21.75再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与3倍之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可以走
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申请离职,只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发出正式通知即可解除彼此间的劳动雇佣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场景:1.当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提及的行为时,劳动者有权以书面形式表达其仲裁意向并且在告知用人单位之后便可以立即离岗,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审批同意,此外,还可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薪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每自然年度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薪酬)以及协助办理离职相关的手续;2.若劳动者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进行离职申请且同时用人单位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违规行为,那么劳动者便可直接递交辞呈离开,然而在此过程中,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了重新聘用员工而产生的各类费用,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该名劳动者予以赔偿;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如需提前结束当前的劳动雇佣关系,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在此期间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即能顺利离开。那么在此过程中,包括试用期在内,劳动者都应该提前三日进行书面申请。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对于此离职程序,用人单位负有结清工资以及协助劳动者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在试用期的阶段中,劳动者有权选择自行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正式的离职告知函,而无须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贵司采取阻挠措施拒绝员工辞职,那将构成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敬请您妥善保存已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交的离职申请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等。若贵司仍然坚持阻止您离开,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出面责令贵司纠正错误做法。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贵司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值得一提的是,在您正式离职之际,务必严格遵守贵司的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工作交接事宜,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试用期离职,薪资按出勤及加班计算。月薪=月薪总收入/21.75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薪/21.75/8加班时长1.5倍;双休日加班费同前但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同前但*3倍。确保合理结算,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