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多久付款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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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支付时间不固定,受清算进度和资产处理影响。清算须遵循严格法定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立案等,完成后按顺序偿还债务。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先偿还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后按顺序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多久付款有效

一、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多久付款有效

关于企业破产后清算债务支付时间的确定并无统一明确的期限,主要受到破产清算实际进度及资产处理状况的影响。总体而言,破产清算需遵循一套具体而严格的法定流程,涵盖了破产申请、立案、委任管理人员、债权人申报、资产勘验与估价、制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环节。当所有上述步骤均得以顺利实施之后,按照既定的顺序及比例对各类债务进行偿还便成为了必然动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清晰明确的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依以下顺序进行偿付:

首先是破产人为其员工所拖欠工资医疗费用、残疾补贴和抚恤金,其次是应纳入劳动者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赔偿金

再次是破产人为其员工所拖欠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务款项。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将按比例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老员工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进行清算时,必须优先偿还给老员工薪酬及社会保险相关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还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列出的第一款与第二款明确指出,经济补偿应对按员工在该雇佣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实行,每服务满一年即可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员工为期六个月至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倘若服务期限少于六个月,那么就需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经济补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较高,超出了雇佣单位所在地或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之范围,此时也应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额度进行经济补偿。

且在此种状况下,经济补偿的总额度最大不能超过12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赔偿金额怎么算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时,对于员工的补偿问题主要涉及到经济上的弥补措施。具体而言,此种情形下的经济补偿以员工在该企业供职的时间长度为依据进行计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本企业每完成一年的服务期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标准的金额作为补偿。而在服务期超过六个月却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则将其视为一整年的服务期来进行核算。反之,若服务期少于六个月的话,那么针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则为半个月工资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然而,如果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企业的剩余资产未能完全满足同一顺位的债务偿还需求,那么这些资金将会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除此之外,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均无需进行申报,只需由破产管理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列出详细清单并予以公开披露。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支付时间不固定,受清算进度和资产处理影响。清算须遵循严格法定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立案等,完成后按顺序偿还债务。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先偿还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后按顺序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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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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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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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 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破产债权清偿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 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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