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还款期间,另一方能否用公积金贷款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已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并偿还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购房可能受限。但若一方无贷款记录且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仍可尝试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离婚时,关于一方偿还贷款的房产分割,需综合考虑。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一方单独还贷,通常也被视为共同财产。司法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时长和离婚原因等因素,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一般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所有怎么办
在婚姻中,若一方独自承担房贷,房产所有权界定复杂。婚前一方购房并独自还款,房产通常视为个人资产,但婚后还款部分可能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购房,即使一方还款,房产也常视为共有。根据《民法典》,婚姻期间所得收入、收益、知识产权收入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在还贷款期间,另一方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夫妻双方的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正在还贷,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公积金贷款政策通常会考虑家庭的住房套数和贷款记录。
然而,如果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且家庭名下住房情况、收入情况等均满足要求,另一方是有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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