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侵权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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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财产被侵权后,赔偿标准大概这样:一是直接赔财产损失,按受损实际价值给;二是要是财产能修复,就赔修复的钱;三是因侵权产生的间接损失,像预期收益啥的也要赔。另外,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像诉讼费、律师费等也得算进去。确定赔偿金额时,得把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还有被侵权人的损失情况等都考虑到。
个人财产侵权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一、个人财产侵权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个人财产侵权赔偿标准涵盖:直接赔偿现有财产实际损失;财产可修则含修复成本;包括不可预见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还含维权必要成本。核算时权衡侵权严重性等多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个人的行贿罪判几年

个人行贿罪量刑标准

针对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首先,对于普通型行贿罪,通常情况下会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其次,如果行为人行贿过程中谋求的是不正当利益,且其情节较为严重或已经造成了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将可能面临从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再次,倘若行贿情节特别恶劣,则有可能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会被剥夺全部财产。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行贿金额、行贿次数、行贿人数、行贿所带来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之后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最终做出相应的判决。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个人的行贿罪会有什么后果

实施行贿犯罪者,将因涉嫌行贿罪而面临法律制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的刑事惩罚,并且还需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行贿罪,其本质在于通过给付金钱财物予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是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从而获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财产侵权赔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产损失的直接赔偿,即按照财产受损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二是如果财产损坏可以修复,赔偿修复所需的费用;三是因财产侵权导致的间接损失,比如失去的预期收益等。此外,还可能包括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被侵权人的损失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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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财产损害的可分为两类:财产罚和行为罚损害赔偿。财产罚是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罚所针对的是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两类。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等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定规则条件和程序实施。违法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依法缴纳正常税金和履行正常征收义务外,不再负担任何缴纳义务,即不得随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征收权。实践中的所谓“三滥”即属于此类。的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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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专利侵权包括哪些行为,包括什么侵权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专利侵权包括哪些行为,包括什么侵权行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包括什么侵权行为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
判断侵权与否的依据就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范围。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言,其效力范围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特征,主要以权力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同时可以参照附图及说明书的内容;就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其效力范围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新设计,主要以表示在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1、相同侵权的判定
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可判为相同侵权。
2、等同侵权的判定
当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技术特征,与专利保护范围内的相应技术特征有所不同时,需要进行是否等同侵权的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技术中的有关技术特征之间是否等价或等同。其主要侵权形式有以下几种:
(1)等价替换。即以基本相同的方式或手段(等价手段)替换属于专利保护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完成相同的功能,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构成侵权。
(2)省略权利要求中的个别技术特征。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缺少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个技术特征时,就要进一步分析该被省略的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中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如果省略的是必要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省略的是非必要技术特征,则构成侵权。
(3)增加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第三者为了逃避侵权责任,在原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无足轻重的技术特征。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只要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包含了全部原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就构成了侵权。
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
根据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造型、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以其保护范围为准。
4、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未经实质审查就授权的,因此在判定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时,必须注意下面两个问题:
(1)同一发明创造被重复授权
由于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有可能发生多个专利权人拥有一项申请内容相同的专利权的情况,即所谓重复授权。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当多个拥有相同内容专利权人之间发生侵权纠纷时,应当首先根据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通过无效宣告程序,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解决重复授权问题,然后再恢复侵权诉讼。
(2)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
由于实用新型的授权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有可能被授权的权利要求书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在这种情况下,被控侵权方应当通过无效宣告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划定专利的保护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了上述的七种行为,同时在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要区分不同的专利类型进行判定。
财产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呢?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侵占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所有人或保管者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加以处分而抛弃的财物。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后者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一般应属于国家所有。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行为仅是个人行为,其应对遗忘之物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本质上讲,仍属于遗忘者个人之物。至于埋藏物,国家和单位一般不会为了隐藏而埋于地,因此,不会存在本罪意义上的埋藏物。至于这些财物的表现形式,则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动产,又可以是不动产;既可以是有形物,又可以是无形物;既可以是合法之物,又可以是违禁品、赃物;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本罪的代为保管。行为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罪或职务侵占罪。
(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其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盗掘他人埋在坟墓中的财物,或明知他人将某物埋下而故意盗掘得到,就不是构成本罪,这时构成犯罪,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旧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等等,当然,行为人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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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害物权的共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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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害知识产权的共同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是权利主体基于智力创造活动或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权利,是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性质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系副教授宁勇称《卧虎藏龙》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一事,原因是《卧虎藏龙》制作公司与中国唱片上海公司未经“丝路驼铃”一曲的著作权人即宁勇的同意,而擅自使用该曲录音引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乐作品未经其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该音乐作品进行营利性活动。所以,《卧虎藏龙》制作公司与中国唱片上海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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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继承权是指以继承人的名义或以继承权为根据使真正继承人的继承权不能实现的行为。关于侵害继承权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目前理论界看法不一,笔者认为继承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因此继承权可以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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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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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同侵权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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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同侵权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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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价替换。即以基本相同的方式或手段(等价手段)替换属于专利保护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完成相同的功能,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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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侵权图片侵权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包括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方面 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 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 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责任形式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不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 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实施犯罪行为所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 表现: 1、侵犯著作权罪。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 第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对于上述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新刑法第21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 1、选用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根据《著作权行政行罚实施办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 (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 (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2、行政责任形式 (1)警告。是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 (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 (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 (6)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著作人身权维系和彰显作者和作品之间客观联系的真实性,反映了对历史的忠实和对世人的负责,不因世事变迁而有所改变。著作财产权有时间限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条约,该时限为创作者死后50年。但各国国情不同,各国国内法可规定更长的时限。这种时间上的限制使得创作者及其继承人能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就其著作获得经济上的收益。以下是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
职务侵犯的认定是否包括侵占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 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职务侵占罪应该如何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权行为细分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侵权行为细分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中的侵权行为包括:
1、网上侵犯他人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网上侵犯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如下:
(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网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许多网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将其作品上载到网络中未与新闻单位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擅自转载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在网上传播盗版的音像制品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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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包括公司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管、遗忘、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若个人非法侵占公司财产,金额达标准且拒不退还,则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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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环境侵权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污染环境的行为
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复杂性、渐进性、多样性的特点。作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污染环境行为,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特殊情况下是不违法的。由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在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只提“污染环境的行为”。
损害是指受害人因接触被污染的环境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这种损害的特殊性包括:性,只有部分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较快显现,大多数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尤其是损害他人健康的后果要经过较长的期才显现出来。广泛性,多数案件表现为受污染地域、受害对象、受害的民事权益十分广泛。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环境民事侵权以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致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由于实践中认定比较困难,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适用因果关系的推定原则。
因果关系的推定,即在确定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如果无直接证据,可以通过间接证据推定其因果关系。原因在于:

一,污染环境行为的形式复杂多样,同一危害后果可能由数个不同的行为引起,而且绝大部分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是由污染环境行为和污染物的作用过程共同完成的,后者在法律上应认为是环境违法行为的继续,环境违法行为不是即时完成的,而是持续渐进的,使得其违法行为的实施与危害后果的发展时间间隔较长,其因果关系具有不紧密性和隐蔽性,证据也易灭失。

二,由于人力、物力和科学技术的局限,要查明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尚非力所能及。如果处理环境案件仍要求有严密科学的因果关系的证明,并按通常的诉讼程序去查证,就会拖延诉讼时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的赔偿。

三,在确定因果关系时,多因一果的现象经常出现,如数家工厂向同一河流排污,河水被污染致使饮用该河水的居民感染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很难或根本无法证明谁是致害人,他只需证明分别存在时间、地域和致害物质的同一性,则可成立共同侵权行为的推定,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致害人,应按照排污量的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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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污染环境的行为
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复杂性、渐进性、多样性的特点。作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污染环境行为,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特殊情况下是不违法的。由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在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只提“污染环境的行为”。
损害是指受害人因接触被污染的环境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这种损害的特殊性包括:性,只有部分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较快显现,大多数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尤其是损害他人健康的后果要经过较长的期才显现出来。广泛性,多数案件表现为受污染地域、受害对象、受害的民事权益十分广泛。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环境民事侵权以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致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由于实践中认定比较困难,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适用因果关系的推定原则。
因果关系的推定,即在确定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如果无直接证据,可以通过间接证据推定其因果关系。原因在于:

一,污染环境行为的形式复杂多样,同一危害后果可能由数个不同的行为引起,而且绝大部分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是由污染环境行为和污染物的作用过程共同完成的,后者在法律上应认为是环境违法行为的继续,环境违法行为不是即时完成的,而是持续渐进的,使得其违法行为的实施与危害后果的发展时间间隔较长,其因果关系具有不紧密性和隐蔽性,证据也易灭失。

二,由于人力、物力和科学技术的局限,要查明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尚非力所能及。如果处理环境案件仍要求有严密科学的因果关系的证明,并按通常的诉讼程序去查证,就会拖延诉讼时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的赔偿。

三,在确定因果关系时,多因一果的现象经常出现,如数家工厂向同一河流排污,河水被污染致使饮用该河水的居民感染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很难或根本无法证明谁是致害人,他只需证明分别存在时间、地域和致害物质的同一性,则可成立共同侵权行为的推定,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致害人,应按照排污量的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包括哪些形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 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1、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行为人违反约定的民事义务产生违约责任,而违反法定义务则产生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是以侵权行为为事实根据所产生的责任 没有侵权行为,就没有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是不可分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侵权行为是侵权责任的事实根据,而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必然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不限于财产责任 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与违约责任不同,虽然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财产责任,但是,为充分保护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当行为人侵害他人的人身权以后,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非财产责任形式。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 4、侵权责任具有法定性 侵权责任不允许当事人事先加以约定,即使当事人事先有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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