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如不能依法转让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且无法依法转让,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地方政府部门申请处理。政府会依据事实、法律和调查情况决策。处理中要冷静耐心,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法律证据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两类:国家土地所有权,国家拥有国有土地多项权益;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对土地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分村农民集体、村内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三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三、土地所有权问题有哪些内容和方法
土地所有权指所有者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我国城市土地归全民所有,农村和郊区土地一般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相关问题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规范程序处置,无论何种方式都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且不能依法转让时,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处理。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在处理过程中,应当保持理性和耐心,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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