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工伤而使用了医疗保险,则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弥补和修正。
首先,您必须立即终止利用医保为工伤事件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同时向医保部门详细陈述情况和缘由。接下来,请尽早向所属工作单位如实上报此次伤势,并期望单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限提交申请,那么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在一年之内自行提出申请。在成功认定工伤之后,先前透过医保支付的所有工伤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然而,医保已经支付的那部分费用可能需要退还给相关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走了医保报销怎么办
若员工遭受了工伤事故,使用医疗保险报销服务有可能对他们所享有的工伤待遇产生不利影响。这是因为,按照规定,工伤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关费用,然而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以及标准可能并不适用于工伤。面对此种状况,建议您尽快向医疗保险部门澄清事实,中止执行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并且遵循工伤的相关程序来妥善处理此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走了医保算骗保吗
工伤事故中使用医保资金通常被视为欺诈行为。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工伤事故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医保制度的设立初衷在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若将本应由工伤保险承担的费用通过医保途径予以报销,无疑构成了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违背。此类行为有可能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用医保后,应立即停付并报告医保部门说明情况。同时上报单位,要求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按时申请,个人或亲属一年内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后,医保支付费用转工伤保险承担,已付部分或需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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