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罪数额少的要坐牢吗
行贿罪涉案金额较低者是否会面临监禁刑罚,这需要根据多个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通常情况下,尽管行贿的涉案金额相对较小,但若其行为情节严重或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仍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行贿罪的判定过程中,涉案金额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还需考虑到行贿的方式方法、行贿的具体对象、行贿的次数以及所谋求的不当利益的性质等等。例如,多次实施行贿行为或者向多人实施行贿的,即便涉案金额较小,也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
然而,如果行贿者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之前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则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在此过程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行贿者,对于侦破重大案件具有关键性作用的行贿者,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行贿者,都有可能得到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行贿罪数额是否多人累计
关于行贿罪犯罪金额的界定问题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个共同行贿者的行为,其涉及到的行贿金额是可以予以累积计算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若存在着众多的行贿参与者,那么他们各自的行贿行为所涉及的金额便有可能进行累加汇总,以此作为衡量罪行严重性的一个关键要素。这主要是由于行贿之举会对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因此,不论行贿者的数量如何,将所有行贿金额进行累计计算,无疑能够更为全面、精确地反映出此类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三、行贿罪数额可以累加吗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行贿罪涉及到的数额,的确有时候在某些特殊状况下是能够累加计算的。假设行为人在此过程中持续频繁地实施行贿活动,那么便可以将每一次所涉行贿数额逐次相加进行核算。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计算方式,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准确地衡量这类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潜在社会伤害,从而使得多次行贿累积之后的总数额,能够更加精确地刻画出这类行为所引发的社会危害程度。不过请特别留意,判断行贿罪所涉及的数额其标准不仅仅局限于行贿经费的多寡,同时也会同时参考和评估行贿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和此种行为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罪是否判监禁,需综合评估。即便涉案金额小,若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也可能追究刑事责任。除了金额,行贿方式、对象、次数及谋求利益性质均影响判决。如多次行贿,即便金额小,也可能受刑事制裁。主动坦白者,有机会减轻或免除处罚,尤其是对侦破重大案件有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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