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对于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行为,其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组织。
首先,个人实施合同诈骗罪时,其行为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当单位从事合同诈骗活动时,则并没有特殊限制,任何单位都可能成为此种犯罪的主体。
其次,在主观层面上,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必须怀有直接且明确的故意心态,同时还应当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意图。
再次,从犯罪客体来看,合同诈骗罪所侵犯的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正常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犯罪对象主要是公私财产。
最后,在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通常会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往往较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建设工程合同诈骗犯罪,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视作合同诈骗罪的一个分支,其立案条件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必须在主观意识层面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其次,他们需要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他人;
再次,必须使相对的合同相对方产生错误认知,进而因这个错误认知而向被告人支付款项;
最后,被告人的行为必须导致受害者遭受一定额度的经济损失。就通常情况来看,当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到两万元之间时,公安机关有可能会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施工合同诈骗罪怎么认定
如何确定是否构成建筑工程合同诈骗罪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评估。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行为人是否故意利用虚假信息或掩盖事实的方式,企图借助于签订并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的机会来骗取对方财务,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例如,他们可能会虚报自己的建筑工程技术实力与资格证书,或制造伪造的相关文件和合同时,骗得对方支付预付款项或者保证金等事项。在判定是否构成该罪名的过程中,行为人的实际执行能力以及约定承诺的执行状况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如果行为人在最初阶段就已经缺乏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及真诚的履行意愿,获取到资金之后便任意挥霍无度甚至逃避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也有可能被视为诈骗行为。除此之外,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也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关键因素,例如,是否对受害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可由个人或单位实施。个人需具刑事责任能力,单位无特殊限制。行为人须故意且意图非法占有财物。侵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财产权,对象主要是公私财产。行为人常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涉案金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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