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未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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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破产重整那档子事儿里呀,那些没完成的合约呢,清算人或者管理人有权力决定到底是解除它还是继续干下去。要是决定继续执行啦,那双方就得老老实实地按照合同条款来,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得履行到位,得保证合同能完完整整地执行下去。这么做呢,一方面是为了让重整程序能顺顺利利地进行下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不能让谁吃亏咯。
破产重整未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未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办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针对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的合约,清算人(也被称为“管理人”)享有权力来做出决策,即是否将该合约解除或是继续执行下去。一旦清算人决定继续执行这份合同,那么双方都应该严格依据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继续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然而,在破产重整这一特殊背景之下,有可能需要对合同的具体履行方式以及履行期限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清算人最终决定解除这份合同,那么对方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将会被视为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破产重整未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处理好

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处理方案相当繁复,必须全面考虑诸多因素。一般而言,若该份合同对于破产重整具有积极效应,破产管理团队有权决断是否续行;反之,若合同的执行将导致对破产财产的不良影响,那么管理方则有可能选择终止该合同时下情形。在此种情况下,既然管理人已作出继续履约之决策,合同对方当事人便有权请求管理人提供相应担保。倘若管理人未能依法作出决定,自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向对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或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予回应,则应视为已经解除此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三、破产重整未履行完的合同有效吗

在涉及破产重整程序的特定环境下,对于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进行评估和判定。一般而言,破产管理机构对于那些在破产申请被受理之前已经成立但债务人和合同相对方都并未全部履行完毕的合同,具有决定其是应当解除还是应予继续履行的权力。若经破产管理机构决定予以继续履行,那么该合同将依然保持其合法有效性;反之,若破产管理机构决定解除该合同,则意味着合同将不再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在破产重整中,对于未完成的合约,清算人(或管理人)有权决定其是否解除或继续。若选择继续执行,双方需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责任与义务,确保合同得以完整执行。这一决策旨在保障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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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破产吗
不是。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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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
[律师回复]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又叫“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
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得重生的机会。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此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规定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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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务人涉及的担保情况;
(6)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各年度审计报告概略;
(7)债务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相关资料;
(8)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情况;
(9)债务人缴纳税款的情况说明;
(10)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
(11)债务人股东会、股东大会、开办人或者其他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人同意申请破产重整的决议文件,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股东会、股东大会、开办人或其他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人无法履行职责的除外;
(12)债务人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对债务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申请破产重整的文件;
3、债务人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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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申请重整。(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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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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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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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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