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问题,通常需要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确定。如因工伤致使员工难以达到预期的绩效指标要求,其绩效工资收益可能因此遭受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若工伤对工作表现未产生显著的不良影响,或该职工在受伤期间依然通过其他种种途径对职责岗位的工作成果有所贡献,则雇主理应依照常规绩效考核标准向其支付绩效工资。此外,雇主不得以工伤为借口恶意克扣岗位员工应有的绩效薪酬。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工伤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的做法通常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属用人单位负责按照既定周期进行支付。在此期间所进行计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该涵盖该劳动者在未受到伤害之前,正常工作状态下所得的全部工资收入,而非仅仅局限于基本工资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发基本工资可以仲裁吗
鉴于在工伤期间仅仅支付基本工资这一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合理,您完全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劳动者在因伤病无法正常工作的工伤期间,享有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其原来所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均应维持不变。若以此标准而言,用人单位的行为无疑损害了您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您有权通过启动仲裁程序以唤起用人单位对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通常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工伤导致员工无法完成既定的绩效任务,那么绩效工资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如果工伤对工作绩效的影响不大,或者员工在工伤期间仍通过其他方式为工作做出了贡献,单位应当按照正常的绩效评定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同时,单位不能以工伤为由恶意扣减员工应得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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