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不能离婚不能复婚

最新修订 |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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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中有一个人现在还是军人的话,那么另外一半想离婚就困难一点了。毕竟军人的工作特殊,没经过他的同意离婚基本上是行不通,除非这个军人自己做错了什么大事儿。还有就是,如果你是女的,正在怀孕、生完孩子还不到一年或者刚做完流产手术半年之内,那你老公可就不能随便跟你提离婚。不过,如果是你自己想要离婚或者法院觉得真的有必要处理你老公的离婚申请,那就另当别论。
什么情形不能离婚不能复婚

一、什么情形不能离婚不能复婚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无法进行离婚或复婚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其中包括:

首先,当夫妻中有一方为现役军人,而另一方未得到军人的许可即寻求解除婚约时,此种行为通常被视为非法,无法办理离婚手续,除非军人方面确实存在严重错误。

其次,鉴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之后一年之内,或是完毕妊娠后六个月内,其身体状况处于特殊时期,男方在此阶段内不得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或者经由人民法院认定确有必要审理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则此类情况不受限制。

再者,倘若夫妻二人在离婚之后,仍然存在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财务纷争等问题,那么他们再次结婚的可能性将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什么情形不能适用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四种情况通常不予适用缓刑制度:

1、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不予以缓刑处理。

这其中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已经通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对其进行了处理,但他们还是再一次触犯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最终构成了新的犯罪事实

其次,罪犯的表现并不符合悔罪的基本条件;

第三,对于其获得的违法所得拒绝上交并且拒不承认其错误;

最后,在其他情况下也不适宜应用缓刑政策。

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备悔过表现的;

(3)坚决不肯上交因其造成违法行为所得到的金钱或者实物等法定权益及其增值收益,即违法所得;

(4)还有其他相关的诸如恶劣家庭环境、心理健康状况等情况也不宜采用缓刑措施。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累犯和犯罪团体的首要分子也不在缓刑适用的范围之内。《刑法》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什么情形不算重婚罪怎么判

重婚罪是指已婚人士在未经合法离婚程序或配偶另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再次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的触犯法律的行为。然而,以下几种常见情境通常并不被视为重婚罪范畴:1.仅偶然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但并未以夫妻身份公开同居生活的情况;2.由于遭受拐卖等非自愿因素导致被迫与他人建立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的情况;3.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流离失所、乞讨度日,为了生存而与他人建立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的情况。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并且“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这两个核心要素。当排除了上述两种可能性之后,自然也就无需考虑判决刑罚的情况了。需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的审查以及事实的认定往往会采取极为严谨的态度。

特殊情况下,离婚或复婚可能受阻。例如,若一方是军人,未经其同意,另一方不能离婚,除非军人有严重过错。此外,女方在怀孕、分娩一年内或妊娠结束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必要。离婚后,若存在未决法律或财务问题,双方复婚也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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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办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五)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
(六)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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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九)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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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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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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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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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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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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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的一个亲戚今天去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被驳回了,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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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 、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 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 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 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在以上范围的都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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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哪些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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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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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修复承诺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整形修复承诺书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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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承诺书的格式
1、文本结构
可依次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
标题: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或由单位名称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市××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启语: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用“我郑重承诺”、“我向作以下承诺”一类语句引出正文。
正文: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
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
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承诺人是集体的,先写上集体名称,后由该集体内所有成员一一签署,或由该集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署,签上姓名。
日期是签署之日,年、月、日齐全,规范书写。
2、写作方法
首先把标题写清楚。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比如写个人从业资格和工作等的承诺书,标题可以写“个人从业资格承诺书”。如果是电子版的,字号要加粗,尽量选择一号或二号字体,字体选黑体,格式要居中,再加上书号。
其次是称谓。与标题隔一行写,要礼貌的写上尊敬的单位领导,要顶格写,在
最后加上冒号。如果是电子版的,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字比较好,不用加粗。
然后写正文。在称谓的隔一行写,首行缩进2个字符。要写清楚本人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从事工作,以及何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到达国家或省市的什么级别,还有已经从业多长时间。
最后说一下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承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对于电子版的,正文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
最后写正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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