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后三年后执行合法吗
关于法院判决生效三年后进行执行的合法性问题,需依实际情况而定。假如在此期间,确实存在法定的中止执行的特殊情况,例如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愿意延迟执行,或者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具有说服力的异议等原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三年后开始执行或许具备合法性。然而,若无充分的理由与依据支持,长期拖延执行将很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规范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期限怎么算出来的
自法院裁判抵达各当事人手中,其规定的执行请求时效通常仅有两年时间。此种期限划定方法以法律文件中的履约期最后一天开始往后推算;而若法律文件规定分阶段履行义务时,则应从每一次约定的履约期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在法律文书并无具体履约期间规定的情况下,则需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进行计时。因此,当事人务必在此两年内予以高度重视,并即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确保贵方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法院判决后不履行利息怎么算
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若仍未得到履行,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通常会依据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具体规定进行。假设判决书中有明确阐明逾期履行期间内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那么便应严格按照此判决执行。然而,若判决书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那么逾期履行期间内的债务利息很有可能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来进行计算。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敦促相关当事人尽快履行其判决义务,从而有效地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法院判决后三年后执行是否合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在这三年内存在法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形,比如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那么三年后执行是可能合法的。但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长时间拖延执行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