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住院费怎么付
依照常规,在遭受工伤的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理应由雇主预先垫支。若雇主已参保了相关的工伤保险计划,那么只要这些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支付。
然而,若雇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都将由该雇主自行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住院费用由谁出钱
在常规状况中,工伤患者的住院费用通常是由雇主预先支付的。但是,假如该企业已经加入了工伤保险体系,那么针对工伤治疗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只要这些费用严格遵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若该企业并未参与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患者的住院费用便需要由雇主自行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住院费用怎么报销范围
在涉及到工伤相关的住院费用报销方面,其覆盖的范围通常囊括了为处理工伤所必须的药物费用、诊治费用、住院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等。总的来看,只要这些费用都是由工伤引起并被证明为治疗所必须的,就可以根据规定进行报销。
然而在此申明,报销所得的费用须严格遵循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常规,工伤职工住院费应由雇主预付。雇主若已投保工伤保险,符合条件的费用(遵循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由基金支付。但若雇主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此间发生的合规工伤费用则需雇主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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