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员如何申请回避
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员进行回避,即:该仲裁员为本案的当事人或其任何关联方,亦或是该当事人、其代理人和对此案具有利益相关性的其他人亲属;该仲裁员与此案具有间接或直接的利害关系;该仲裁员与其参与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存在其他可能对仲裁过程公平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关系;以及该仲裁员未经许可私自会见了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了他们的宴请和礼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仲裁员资格如何进行认定
仲裁员资格通常由各地的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一般来说,需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请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同时要通过仲裁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等程序,考察其法律知识、仲裁技能、沟通能力等方面。各地对于仲裁员资格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比如有些地区可能对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有要求。总之,仲裁员资格的认定是一个严格的过程,旨在确保仲裁活动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三、仲裁员回避申请的流程及条件是什么
仲裁员回避申请流程:当事人应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晓的,也可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条件: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委员会将及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若决定回避,将另行指定仲裁员继续审理案件;若决定不回避,应说明理由。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