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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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受伤或确诊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得在30天内把工伤认定申请交给社保行政部门。要是用人单位没按时申请,那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就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去申请。这就是工伤鉴定期限的规定啦,这样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他们在受伤后能及时得到认定和相应的待遇。
工伤鉴定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一、工伤鉴定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伤鉴定的期限之规定,通常如下所示:当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确诊或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属的用人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及时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1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赔偿申请的时效是多久

工伤赔偿申请的时效为一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该时效期间为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申请时效的,工伤赔偿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所以,当事人务必注意时效规定,及时申请工伤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后多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段时间后,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为15日至60日不等。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根据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达到鉴定时机。如果伤情不稳定,可能会延迟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应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资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将作为确定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及时申请和进行鉴定。

工伤鉴定期限规定:劳动者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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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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