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合同的认定依据包括什么
如欲有效设定定金条款,各方须达成明确共识,确定所支付款项性质确属定金。接下来,重要的环节是确保定金得以实际履行,若未能顺利交付便意味着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此外,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之百分之二十,否则高出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生效要件。其效力在于:交付定金后,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责任方面,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除应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
需注意的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同时,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总之,定金合同在保障交易安全、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际运用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三、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书面形式能更清晰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定金合同必须实际交付定金,仅有定金合同的约定而未交付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交付定金的行为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关键要件,体现了合同的实践性。最后,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在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时,定金合同才依法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首先,要有明确的定金约定,即双方明确表示支付的款项为定金。其次,定金应当实际交付,未实际交付则定金合同不成立。再者,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