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占地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政府公告征用土地,说明范围与公益目的,随后调查土地情况,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开征求民意。若村民有异议,将举行听证会讨论。全部程序完毕后,政府将依法发放补偿金,确保及时足额。最终,与农民签署补偿协议,实施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通常如下:首先,由拆迁实施单位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然后,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协议签订后,拆迁方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拆迁管理部门会将补偿款拨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银行在收到款项后,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将补偿款发放给被拆迁人。在整个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密切关注各环节的进展,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宅基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宅基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补偿标准会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首先,政府相关部门会发布征地公告,告知征地范围、目的等。然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确认,包括土地面积、地类等。接着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村民意见。如果多数村民有异议,还会组织听证会。之后,落实征地补偿费用,确保足额到位。最后,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协议,按照协议进行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