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过房主同意就转租,且改变了房屋结构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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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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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转租需要经过房主的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你的承租人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要求收回房屋,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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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合同是指在合同生效期内,甲方(出租方)和乙方(租用方)中还维系着合同关系。但乙方因为其合同未到期,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继续使用甲方的事物,在此情况乙方按原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再与丙方依据原来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的接续,这种情况属于转租合同。

法律咨询

我有一套住房出租给个人,但该租户把房转租给北京的一家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转租给其他人赚取差价,而且还在房间内打了隔断,改变了房屋结构,请问我是否能提出终止租赁合同,让现租户搬出,并要求中介公司恢复房屋原貌呢?如果对方不肯,我该怎么办?后来我发现跟我签合同的那个人就是这家中介公司的,但又没办法拿到证据,我是否能够要求中介公司支付装修赔偿金

律师回答:

转租需要经过房主的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你的承租人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要求收回房屋,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中介将你的房屋打了隔断也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中介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转租合同在社会上使用比较频繁,这是因为原来甲、乙双方的合同还在生效,乙方不能继续租用甲方的事物而采取的一种转租措施,这种办法可以保证甲、乙双方免受合同毁约后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转租合同在社会上包含土地转租、房屋转租、柜台转租、设备转租、船只转租等多种情况。

转租合同的相关条款不得与原租赁合同违背,转租期限需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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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改变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准备以下材料前往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办理: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3. 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4. 修改企业章程的议案、决定;5.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6.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7. 营业执照副本。 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增加相应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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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请问改变房屋结构违法什么法律?
[律师回复] 对于请问改变房屋结构违法什么法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改变房屋结构要具体视情节轻重确定的。
二、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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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改变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准备以下材料前往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办理: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3. 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4. 修改企业章程的议案、决定;5.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6.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7. 营业执照副本。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增加相应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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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就可以找承租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违约金。
王女士咨询:
2010年6月,我将位于昆区的两间住房出租给李某做员工宿舍,并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因我一直在外地工作,最近才知道,李某擅自将两间房打通为一间,重新装修改为办公使用。请问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我作为房主应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承租方李某未经你同意擅自改变了房屋结构和用途,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构成违约。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话,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你可要求李某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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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会怎样
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可能带来产权风险和邻里纠纷。"住改商"包括宅基地上的住房改商和未经宅基地批准直接建商业用房。因住宅和商业地产产权年限和属性不同,需特别注意。在城乡接合地区,若需合法化"住改商"建筑,需办理临时场地使用证明和重新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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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业主未经过业主同意私自更改房屋内结构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14年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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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就可以找承租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违约金。
王女士咨询:
2010年6月,我将位于昆区的两间住房出租给李某做员工宿舍,并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因我一直在外地工作,最近才知道,李某擅自将两间房打通为一间,重新装修改为办公使用。请问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我作为房主应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承租方李某未经你同意擅自改变了房屋结构和用途,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构成违约。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话,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你可要求李某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应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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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哥哥他的公司因为债务的问题打官司,他想知道对于主合同改变担保也改变的有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了主合同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分为两种情况:

一,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被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取得了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 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quot;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quot;依其规定,主合同的此项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quot;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quot;依其规定,此种情形的主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未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 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由于这种情形的主合同变更包括了债务人的变更,所以《担保法》和《解释》规定,此情形的主合同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具体规定的变更。
对方想改变屋子里面的装潢,但是我当时不同意,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律师回复]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租赁物的权利瑕疵】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承租房屋以后,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上述权利时,承租人可以基于承租权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虽然,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各有其范围。但从实际的行使来看,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出租人,对房屋的权利与承租人对房屋的权利有时是会有交叉的。因此,双方的权利如何行使、协调,一直是比较有争议的问题,通常认为,双方的权利行使应当坚持如下原则:即就双方权利重合的部分,其中一方行使权利的,另外一方可以加入已经主张权利的当事人一方来,但不能再另外单独主张这部分权利。同时,由于所有权人的权利与承租人权利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各自主张,另外一方不能主张属于对方的权利。如承租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自己带来的营业损失,但是所有权人就不能主张这部分损失;同样,第三人所侵害的权利仅仅是所有权人的权利,而非承租人的权利时,承租人也不得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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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户口本上的户主怎么改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户口簿变更户主,需要根据具体申请办理原因而决定办理程序。变更户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 2.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3.原户主户口已经迁移离该户籍; 4.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 对于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无法自行到户籍部门办理变更户主的情况,需要同属于该户口的人员(新的户主)带上原户主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参考流程如下: 1.同属于一个户口的户员,需要到相关部门出具证件: ①原户主死亡的需要到社区或者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②部分地区对于离世人员火化机构要求收取其死亡证件才给予火化的情况下,家属可以让火化机构出具火化证明代替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③原户主失踪的,需要到派出所办理报案并满足当地失踪人口条件情况,再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失踪证明。 2.同属一个户口的户员,带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户口簿原件,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户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3.户政部门通过核对原户主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者失踪证明以后,资料审核通过以后当场办理变更户主。(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二、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对于原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原户主应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原户口簿原件,相关的房产证原件或者证件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参考流程如下: 1.房产买卖,赠送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使用权变更以后,原户主需要及时向现房产持有人领取到新的房产证原件(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若房产持有人不同意外借的情况可以让持有人陪同前往。 2.原户主带上原户口簿原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新的房产证原件(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户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3.户政部门通过核对原户主相关资料以及,并按照原户主提供的资料以新的房产持有人资料登记为该户口新的户主。(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三、原户主户口已经迁移离该户籍 对于原户主户口已经办理户口迁移离该户籍的,若需要变更户主需要由户口所属人员(新的户主)带上原户主的迁出证明,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原户主户口已经迁移离该户籍,参考流程如下: 1.同属该户口的人员,需要让原户口到户籍部门出具户籍证明(证明原户主已经办理户口迁移到新的户口),部分地区可以直接凭户口簿(户主迁出有盖上迁离章)办理。 2.同属该户口的人员,直接带上原户主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户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3.户政部门通过系统核对原户主相关户口迁移记录以及迁移时间,准确无误以后给予办理变更户主的流程(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四、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 对于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需要由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以及其他资料直接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参考流程如下: 1.对于不属于以上条件而需要申请变更户主,需要原户主本人带上对应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2.户政部门通过系统核对户主信息,以及经过审批认为符合变更户主申请的,给予办理变更户主的流程(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户口本上的户主是否能改变成户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户口本需要更换。更换户主: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变更情况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
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②死亡证明
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
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注意: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居民户口簿的外页为塑料皮,大小会有差别,内页是统一的,内页长143毫米,宽105毫米,其中所用字体为公安局特制,在电脑上无法找到。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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