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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受了伤,需要马上进行医治。有的劳动者忙于治疗伤病,而忘了工伤认定的时间,这个时候想要再进行工伤认定是否可以呢?律图小编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工伤认定不及时工伤职工该怎么办。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由于错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不少单位和个人都因此受损。
广州某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其职工梁某于今年1月2日工作时割伤右手,单位于2月6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经审核认定梁某为工伤。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对梁某在1月2日至2月6日期间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单位表示不理解。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而李某的要求已经逾期。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工伤认定不及时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以后即使超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工伤职工也不用再担心,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不予认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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