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务常见风险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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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宇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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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2、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债务,3、合同债务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4、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行,5、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合同债务常见风险有哪些?

合同是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而此类纠纷也一直是层出不穷。在合同债务中,经常出现不合法的情况或者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此进行诈骗等。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合同债务常见风险有哪些。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风险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说的皮包公司利用出卖人的轻信,骗取出卖人的货物。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主要表现形式为:a、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b、合同一方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未年检)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其它原因已歇业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债务

在合同债务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3、合同债务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合同债务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a、质量约定不明确;b、履行地点不明确;c、付款期限不明确;d、违约责任不明确;e、付款方式不明确;f、履行方式不明确;g、计量方法不明确;h、检验标准不明确。以上漏洞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文字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4、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a、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e、出卖人工作人员收货后以工作人员非本企业员工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5、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虚开支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一种欺诈行为。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面额的支票即空头支票,这样当收票人将支票交给自己的开户行转账时会被出票人的开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额不可兑现。也有买受人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去提货,以支票形式付款,因银行有时周六日不上班,出卖人周一去银行时发现是空头支票。另一种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碍使开出的支票不能兑现,这种形式更具有隐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鉴与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同;支票的大小写不同;日期有误;连笔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认;有涂改等都会导致支票被拒付。虚开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时间才能弄清支票真伪,而套取了货物,使对方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同债务常见风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在合同债务中出现问题大部分都是因为经验不足,缺少相关法律知识而导致的。小编建议如有有遇到此类纠纷的,最好找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如有需要,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的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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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常见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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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风险防范有什么好处,如何化解企业常见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风险防范有什么好处风险是指某一行动有多种可能的结果,而且事先估计到采取某种行动可能导致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但行动的真正结果究竟如何不能事先知道。风险防范是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察等活动来阻止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削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利益。主要指防范有危险的事件等,证券交易的风险防范通常可以从制度、检察和自律管理等方面着手,以达到消除或减缓风险发生的目的。二.如何化解企业常见的风险化解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措施。企业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项目。防范流动性风险的目的是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应该确定最优的现金持有量、最佳的库存量以及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等。我们都很清楚持有现金有一个时间成本的问题,手中持有现金过多,显然会由于较高的资金占用而失去其他的获利机会,而持有现金太少,又会面临资金不能满足流动性需要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确定一个最优的现金持有量,从而在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化解经营风险的主要措施。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确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因此企业在确定生产何种产品时,应先对产品市场做好调研,要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销售价格是产品销售收入的决定因素之一,销售价格越稳定,销售收入就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稳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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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常见有哪些风险
1.违约风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就会产生违约。2.法律风险: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就会产生法律风险。等等。关于合同债务常见有哪些风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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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风险防范有什么好处,如何化解企业常见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风险防范有什么好处风险是指某一行动有多种可能的结果,而且事先估计到采取某种行动可能导致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但行动的真正结果究竟如何不能事先知道。风险防范是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察等活动来阻止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削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利益。主要指防范有危险的事件等,证券交易的风险防范通常可以从制度、检察和自律管理等方面着手,以达到消除或减缓风险发生的目的。二.如何化解企业常见的风险化解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措施。企业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项目。防范流动性风险的目的是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应该确定最优的现金持有量、最佳的库存量以及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等。我们都很清楚持有现金有一个时间成本的问题,手中持有现金过多,显然会由于较高的资金占用而失去其他的获利机会,而持有现金太少,又会面临资金不能满足流动性需要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确定一个最优的现金持有量,从而在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化解经营风险的主要措施。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确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因此企业在确定生产何种产品时,应先对产品市场做好调研,要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销售价格是产品销售收入的决定因素之一,销售价格越稳定,销售收入就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稳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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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出来工作,最近在找住的地方,我想问下跟房东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租房合同有哪些常见风险?
[律师回复] 一、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一般来说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 ,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 ,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 ,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 (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 ,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
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 ,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 ,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 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 。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对添附物或改善物的处理做好约定。以上是对租房合同有哪些常见风险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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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的常见风险是什么
1.违约风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就会产生违约。2.法律风险: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就会产生法律风险。等等。关于合同债务的常见风险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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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劳动合同常见风险都有什么呢?我今年刚刚大学毕业,在招聘会上找了一份工作,要和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所以先了解一下这样的事情
[律师回复]
一、劳动合同主体风险。   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其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主体是劳动者,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   对劳动者主体要求有年龄要求和劳动能力要求,劳动者年龄分为最低年龄和退休年龄,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为16岁,低于最低年龄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导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责任。退休年龄法律规定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区分女职工和女干部)。最低年龄一般没有争议,最退休年龄各地存在一些争议,主要是对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的身份认定。因对此类职工有的认为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有的认为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笔者建议企业应当结合当地的地方性法律规章予以确定,防止超龄劳动者用工。   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的地位,最为典型的莫过于集团型公司。集团型公司融合和了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联公司等多种类型,职工可能在这些公司之间来回变动,这就需要注意劳动关系主体的归属。笔者建议可以从公司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签章判断劳动关系主体归属,防止因主体混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二、入职时间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而用工的发生一般是从职工入职起算。入职时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入职时间证据的保留。员工入职应当以入职登记表核定职工入职时间,理由是入职时间和职工工作年限相关联,其举证实行责任倒置,一般由单位负担举证责任;其二,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的区分。正如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是用工时间(入职时间)而非劳动合同订立时间,这就可能存在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和入职时间的间隔,如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则间隔期内双方形成民事合同关系,适用合同法调整;如晚于入职时间,则需要注意入职满一个月的限制,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二倍工资的罚则。   
三、劳动合同期限风险。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点条款,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法律规定了三种方式: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对员工均采用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加区分采用同一类型的劳动合同期限,导致单位用工成本的无端增加。   笔者建议,对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分类约定:普通员工一般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可以按照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对项目类员工,如建筑项目、软件项目,可以采用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但主要注意要明确约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对技术性或者管理型员工,可以采用无固定期限,建立员工和单位的长期关系,从而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企业对核心人才的吸引力。上面这几天解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常见风险的,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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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合同风险有什么
问题一: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问题二: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问题三: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问题四:对抵押财产的状况怠于查验。问题五:口头变更合同后未用书面形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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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表哥才当上包工头不久,对于一些工程合同的风险都不太了解,现在我想来帮他咨询律师,常见的工程合同风险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①地质地基条件。一般工程发包人提供一定的地基条件,往往这些条件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施工时会引起超挖、超填,处理特殊地质情况如流沙,或遇到其他障碍物和文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拖长工期。
②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出现,如风暴、特大暴雨、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都会造成工期拖延和损失。
③施工准备。由于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有隐患或通水通电和交通等准备不足,带来承包人不能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给工程开工后造成后遗症。
④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承包人的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窝工。
⑤技术规范。特别是标准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往往由于发包人要求不合理或过于苛刻,而事先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备选择,劳动力安排,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和漏洞,都对工程造价和工期有着极大影响。
⑦施工技术水平。由于承包人承揽了与自己技术能力不太适应的工程项目,不能及时解决所遇到各类技术问题,或者是施工机械某些不配套或维修条件差等。
2、经济方面的风险。
①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都潜在着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②要素市场价格、材料设备供应。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这些市场价格变化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材料设备供应风险主要表现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③国家政策调整。主要是国家对工资、税种、税率调整。
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风险。
①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或者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不平等条款。
②合同内没有或者不完善的风险转移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
③合同内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
④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者发包人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
⑤分包。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分包合同有漏洞,条款出现差错、矛盾等,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致使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
⑥合同履行过程中。
一是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指令。
二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安排指挥错误和过失,导致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
4、缺乏法律知识、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风险。
一是由于对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对相关规定执行不力,如对工程变更和时效等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或严重的经济损失。二是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追究法律责任,承担法律后果。如有的业主由于缺少资金或根本没有建设和开发资金,特别像有的房开公司没有资金就打空手道,打施工企业的主意,在未中标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要求施工企业借资垫资,往往出现阴阳合同、抽斗协议等,有的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为急于承接工程就提前投入大量资金,有的提前进场施工,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支持和保护,带给施工企业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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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合同有哪些风险
问题一: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问题二: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问题三: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问题四:对抵押财产的状况怠于查验。问题五:口头变更合同后未用书面形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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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和我的朋友要一起和包一个工厂,我们虽然关系好,但是合同签订还是必须要的,我想问问劳务分包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施工现场,因管理人员多为搞技术出身,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认为分包人是在自己手下分包工程,自己的要求分包人不敢不听,或认为与分包人关系不错,只要他能按要求将工程干好,合同是否完善并不重要。因此在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内容的完善性、签字盖章、授权委托等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正是因为这些被忽视的问题,给分包工作带来巨大隐患。一旦分包人进场施工,在涉及到各自的利益时,因手中无合同或合同无明确规定,双方往往争执不休,甚至诉诸法律,严重扰乱分包工作的正常开展。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在分包人进场施工之前就必须签订合同。分包合同须以企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起草,做到条款严密、内容全面、单价合理,并按照相关制度经有关人员评审并会签后,加盖双方印章。此外,如果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包人的名义与建筑劳务分包人另外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出现名为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实为违法工程分包或者转包合同的情形。
  对于项目遍布全国各地的施工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时要特别重视纠纷解决方式条款。中国是成文法而非判例法国家,不同的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差异很大,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再加上利益因素等其它原因,在中国“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有意识地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机构解决纠纷,并确保该条款约定合法有效,以避免造成案件败诉和新的损失。
  3. 严格审查各环节委托授权 《民法通则》规定: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 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 ” “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实践中,分包合同履行中的 大多数资料是由分包人的具体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但若此部分经办人员无合法授权, 依据有 关法律规定,此签字认可行为则被定为行为人的个人行为,分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 必须要求分包人委派的经办人 (代理人) 向项目部提交一份委托书原件并留存。 同时要严格 审查代理期限、 权限及委托书的真实性。 实践中, 一些项目部制作的很多材料, 包括验工计 价单, 材料领用单、 拨款单等上的签字是无权人的签字, 签字的人根本没有得到合同主体合 法的授权。比如分包人是 A 单位(合同主体) , A 单位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是由甲作为工地负 责人,全面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结算等事项。但材料签认单、验工计件单等上却是乙的 签字。 那么, 是不是仅由甲授权乙可以了呢?不是。 应由 A 单位授权乙或事先 A 单位授权甲 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再转给其他人。此外需警惕其他人模仿分包单位代理人的签名代签。 4. 谨慎对待为分包人担保 《担保法》规定,对于担保的债务,上面就是我对你说的劳务分包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相关法律方面的专业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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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有哪些,企业债务风险有哪些,债务风险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债务的风险有哪些 1.公司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 2.公司自身管理不善引发的债务风险 (一) 公司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涉及到该地区、该行业的利益,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对内实行特殊保护与扶持,对外进行歧视和排挤,致使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其他行业的债权人无法行使其债权。 2. 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一些企业为谋取自身利益,不惜采用商业贿赂、发布虚假广告等手法推销残次伪劣产品,骗签合同,或者借机占领市场、挤垮竞争对手。这样做的后果使受害企业产品积压,陷入危机,只好靠举债、拖债度日。 (二)公司自身管理不善引发的债务风险: 1.订立合同时的失过。目前仍有分布企业未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法律管理制度,法律意识淡薄,订约前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结果上当受骗、货款两空,或者是货款久拖不得。 2.履行合同中的欠缺。企业不及时行使自己的债权,不在法定或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催收货款,结果由于债务人企业的债权人不断增多,债务数额不断扩大,以致于其无力偿还,只好任其拖欠。 3.请求权行使的懈怠。在实践中,一些债权人往往怠于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既不及时同债权人协商进行处理,也不及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予以解决,以至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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