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个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出售也是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的。至于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费,具体应该怎么缴?律图编辑将在下文中为大家详细阐述,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欢迎阅读!
一、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费?
个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 要按照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5%。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二)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三)要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四)由于出售房屋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还需要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扣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缴纳的上述税费以后,就是个人出售房屋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卖房怎样缴纳营业税?
(一)个人购买并且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个人在出售时免征营业税。
(二) 个人购买并且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个人在出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原价后的差额计征,税率为5%。比如,李先生1999年10月份购买了一套房子,花了40万元,最近想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大约售价为50万元,由于这套房子的购买时间不到一年,李先生在出售这套房子时应缴纳的营业税是这样计算的:(50万元-40万元)×5%=5000元。
(三)个人自建自用的住房,在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关于个人缴纳营业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要求必须是1999年8月1日之后销售的普通住宅,如果在1999年8月1日之前销售的普通住宅,或者销售的住宅为非普通住宅,即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应就销售住宅的全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个人出卖房屋交纳的税费有五种,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由房屋出售者交纳,其中部分税费是有房屋购买者进行交纳的,这点还请大家区分清楚。更多关于房屋出售的知识,请到律图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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