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遇到劳动合同自然到期情况,我们的怀孕职工又该怎么办呢?此外,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律图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
延伸补充:
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中规定除非是职工本身的原因,否则单位不得借机和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合同。甚至不能降职或降薪,不过毕竟产假期间怀孕女员工确实没有提工劳务服务,单位应该如何支付工资呢?
一、企业公司: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即使用人合同是在职工怀孕期间自然到期的,用人单位也不得辞退职工,而是应将劳动合同顺延至职工三期结束。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们将尽快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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