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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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虚构主体资格或冒用他人名义实施合同欺诈。2、虚构合同标的骗取财物。3、以“货到付款”方式骗取货物。4、采取“钓鱼式”骗取巨额财产。5、采取虚假财产、权利担保,骗取财物。
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合同欺诈指的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或者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间,通过隐瞒真相、设定陷阱、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段有哪些?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段的相关内容。

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交换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连结企业的纽带。合同顺利的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得以发现的重要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强,合同的运用便会更加广泛,但在合同订立和履行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欺诈合同行为屡见不鲜,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大公害。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合同欺诈案件占全部欺诈案件的50%,个别地方甚至达到80%以上。

企业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合同欺诈有以下几种:

1.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2.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3.盗用、假冒名义

盗用、假冒名义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用他人已经作废或者遗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该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4.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5.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方虚构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专利、高新技术,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连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6.虚假广告、信息引诱

欺诈方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

7.虚构担保

欺诈人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进而骗取对方的财物。

8.抵债诈骗

欺诈人先与对方签订合同,想方设法让对方先履行,待对方交付货物后,声称自己无力支付货款,愿以产品抵货款。对方被逼无奈,只好接受欺诈人的条件。此时欺诈人便以劣质产品抵货款,使对方蒙受损失。

在上文中,小编为大家整理合同欺诈常见的七种方式,当然合同欺诈的方式远远还不止这些,大家在和他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多多的注意,避免遭遇合同欺诈的情况。如果您遭遇到了合同欺诈的情形,小编建议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图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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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购物时遇上了价格欺诈 当时觉得没什么后来越想越不甘 想问一下商场价格欺诈如何维权 常见的价格欺诈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虚假标价
表现:标价签、价目表上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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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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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标价
表现:商家有意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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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常见的作案手段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诈骗常见的作案手段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常见的作案手段:
1、合同诈骗罪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2、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3、一唱一和“演双簧”。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
4、虚张声势“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5、先舍后取“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6、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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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欺诈多久可撤销合同,合同欺诈常见手段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欺诈多久可撤销合同,合同欺诈常见手段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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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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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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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冒充内部人员诈骗,如冒充“北京福彩3D信息中心”人员可提前获知中奖信息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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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由多人组成的团伙实施的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使用通讯网络诈骗常见手段之一即“安全帐户”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洗钱、贩毒、黑社会、信用卡透支欠费以及其他违法犯罪事由,或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被盗为由,恐吓受害人,骗其把全部资金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三不”原则,不轻易相信,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帐。
(四)冒充熟人诈骗,如使用“魔音手机”冒充不同角色人员实施诈骗案
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的功能越来越丰富,魔音变声手机可以使通话者的声音转变成多种不同的声音,达到男变女、女变男、年轻变年老的效果。犯罪分子利用魔音手机一人假扮成多种角色进行诈骗,是网络诈骗的一种新型手段。此案提醒人们,网络是虚拟的空间,对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光靠电话联系还不够,对方要求转帐或汇款等重大事项需要谨慎,以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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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我想问一下合同诈骗犯常见作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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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男朋友开了一家熟食店,供应原料商伪造营业执照,结果我们被骗了,现在报警了,我就是想了解一下,企业会遇到哪些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呢?
[律师回复] 合同的欺诈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着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行为或者手段骗取另一方财产。合同欺诈行为有很多,简单来说,比如谎称专利技术引诱;虚假广告、信息引诱,骗取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虚构担保; 抵债诈骗等等。
下面举例来说几个:
一、抵债诈骗
欺诈人先与对方签订合同,想方设法让对方先履行,待对方交付货物后,声称自己无力支付货款,愿以产品抵货款。对方被逼无奈,只好接受欺诈人的条件。此时欺诈人便以劣质产品抵货款,使对方蒙受损失。
二、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方虚构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专利、高新技术,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连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三、虚假广告、信息引诱
欺诈方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
四、虚构担保
欺诈人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进而骗取对方的财物。
合同是签订协议当事人双方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订立合同时,我们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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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欺诈多久可撤销合同,合同欺诈常见手段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欺诈多久可撤销合同,合同欺诈常见手段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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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请问一下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
[律师回复] 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的小姨购买了一套房产,等到收房日期到了去收房时,才发现自己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假合同,现在我们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请问常见的购房合同欺诈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业务员或一般员工,而隐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划人因为极少直接与受骗者接触,从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义行骗,可以减少行骗的风险,增加行骗手段的隐蔽性。更有甚者,公司连自己招聘的员工都骗,情节十分恶劣。
二、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识破,便马上闻风而逃。当他们认为风声不紧的时候,就会重操旧业。因为他们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时间内他们便可以迅速成立诈骗组织,实施诈骗行为,而且,为逃避法律惩罚,他们会吸取教训,得手后立即销声匿迹,给有关部门查办造成困难。
三、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
合同诈骗公证和律师见证的形式,是较为流行的法律见证形式。正是由于这两种形式社会效果好,也为老百姓所熟知,行骗者容易抓住这种心理,从而体现其合作项目和合同的真实性。受骗者此时更多的想法是,合作项目和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对方违约,通过法律程序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这也使得受骗者心里如吃了定心丸一样,完全相信行骗者,从而被行骗者多次骗走财物,有时甚至连续被骗还毫无察觉。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方法,通常在受骗者尚且犹豫不决时,行骗者只要使用这种办法,受骗者都会信以为真从而受骗上当的。
四、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证件均为伪造,并非常善于伪装,虚张声势甚至假借他人资产以显示其实力,投其所好甚至对受害单位方主管人员进行行贿,以骗取其信任。
五、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此类票据,足以乱真,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易被察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六、利用虚假广告实施诈骗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肆宣传,以技术转让、包收产品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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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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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犯罪常见作案手段的表现方式
[律师回复] 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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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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