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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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拥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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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房屋权属注销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不需采用三审审批制度,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予以适当简化。

一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资金充足的人一般会选择购买一手房。如果要买一手房,那么一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而购房者还是资金不够的话,往往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

1、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

2、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定 《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首期房款,买受人以按揭方式交纳房款的,与按揭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并按银行的要求与保险公司签订《房屋保险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买受人与按揭银行的抵押关系同时备案,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或按揭款;

4、买受人收楼、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5、开发商办理《房地产证》,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的同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6、开发商向买受人或按揭银行交付《房地产证》、并向银交付《他项权证》;

7、还清按揭款的买受人凭银行开具的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房屋抵押登一记手续。

除以上程序外,有些开发商为了提前占领市场,还会在签订(认购书》之前设置一个签订《优惠认购意向书》或(诚意金协议》的程序,提前与潜在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在优惠认购阶段,开发商因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进行正式的销售或推广,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以收取诚意金、预订房屋的方式与部分潜在客户建立优先认购的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关系所确认的是优先认购权,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二、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

第1步: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第2步:调档

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第3步: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第4步: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第5步:中保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第6步: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若买方欲向很行申请抵押贷款,应与担保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同时将总房款的3帆作为首付款存入中介指定账户,贷款全额待很行放款后汇入中介指定账户。上述两种款项与总房款之差额也应由买方在很行放款前一次性存入 保方指定账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无论是进行一手房的买卖还是二手房的买卖,具体的流程都是比较复杂的,而当事人在购房的过程中也是要注意一些事项,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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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沟通阶段。2、产权调查阶段。3、商议交易的相关信息。4、交定金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5、签订资金监管协议。6、办理网签手续。7、缴纳税费。8、银行贷款。9、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10、付清房款、办理物业交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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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程序,二手房买卖流程,二手房交易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程序:十步走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有时卖方会要求买方缴纳一定的定金;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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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故需要卖掉自己在合肥的房子,想请问一下,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卖方流程是怎样的?麻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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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选房
买卖双方通过房产中介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在挑选到自己中意的房子后及时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主要包括:合法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购房的相关凭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2、签订购房合同
在双方沟通没太大问题时,就可以签署购房合同并交定金,这时买方要注意两个问题:1)合同中关于产权;楼价;定金;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履行期限;交楼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时间;违约方式;违约责任等约定要标注清楚;2)如果看中的房子还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第三方监管。
3、缴纳税费
合肥实行“先税后户”,买卖双方需先在税务局咨询台领取《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填好表到相应窗口盖章。然后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到房产局查询。之后纳税人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买卖合同、房产证、《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打印的缴税二维码等资料就可以排队办理缴税业务。
4、房屋过户
买方需要在过户前仔细确认房子是否有质量问题,之后交易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请求过户手续,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检查产权,对契合上市条件的房子准予处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别的产权共有人书面赞同的情况回绝请求,制止上市交易。
5、办理贷款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买家还需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买卖合同去银行做贷款申请需要,为防止出现贷款批不下来的情况,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决方法。如果所购的二手房在有贷款的情况下,需要办理转按揭贷款。
6、验收房屋
交房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是否有被更换或搬走,最终业主才交钥匙,正式完成交易。
以上就是2017年合肥市最新的二手房交易买卖流程。
买卖二手房,怎么交易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程序:十步走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有时卖方会要求买方缴纳一定的定金;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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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风险提示 1、确保房源可出售性和真实性,从源头上保障求购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求购方在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原件,避免“假房东”诈骗。 2、专业的估价及合理的挂牌价,可以缩短成交周期。 风险提示:挂牌价过高,信息冷藏无人问津,交易周期拉长。 3、风险提示:防止不法中介所拟定的“独家委托”、“限时委托”陷阱,看清委托期限及委托条件。 4、房地产交易中心强制规定,进一步确保房源的可出售性和真实性。 风险提示:无备案登记不允许过户,登记备案之日起15天内方能进行交易过户。 5、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从源头上保障出售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警惕不法分子以看房的名义上门实施盗窃和抢劫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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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交易流程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二手房买卖的交易流程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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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有哪些,二手房买卖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掌握房屋信息 购房者需要在买房之前对房屋的状况要有所了解,不仅仅是新旧程度,房屋面积或者是周边环境,不要忘记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可以要求售房者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3、前往银行办理贷款 如果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买家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 4、经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5、缴纳相应税费 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其它商品房,它们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不同的房屋性质的税费缴纳有所差异。因此,需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领取房产证并结算 缴纳税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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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主要包含以下七步
1.房屋、产权审核
买方需要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也可以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2.查档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房管局查询房产档案,以确定产权归属以及有没有被抵押、查封。
3.缴纳定金
一般来说,在交定金的时候会签一份预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可以在本市房管局网站上下载。合同至少需要写明房屋产权、地址、成交金额、办理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相关税费由谁交、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等。
4.签订正式合同
交付首期之后,就可签订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范例可到当地房管局官网下载,双方可自行修改。
5.办理按揭贷款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买家还需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去银行做贷款申请需要买卖双方到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流水、买卖合同等。买家需要做好支付更多首付款的准备,因为有可能贷款额度达不到预期,防止交易不成造成违约的情况。
6.过户
过户时,买卖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当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并缴纳相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交房
交房时,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双方应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等到小区管理处等部门办理交接。
选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价格
如何在您能够承受的价格范围内做出一个最合理的投资,您需要考虑月收入、预期还贷能力、贷款方式、银行利率、地段升值潜力等诸多因素。
2.交通状况
衣食住行、人生四事,交通是买方考虑的重要因素,四通八达、进出方便,有停车位的物业才算是物尽其用。目前交通相对方便的地区是地处公交线路较多和邻近快速公路的居住小区。 社
3.区环境
在人口越来越密集的大城市,社区环境已经成为购房者投资前越来越重视的因素,小区内的绿化程度、人文环境、安全性、配套设施都可能对您入住后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户型结构
户型的选择主要考虑家庭人员的构成及主人房屋功能的要求,如楼层高低的选择、房屋的朝向、视野、采光、私密性等。
5.定金
经纪公司和购房人签订合同都无一例外地会签订定金条款,而且相当之高。但依据法律,经纪公司根本无权收取定金,为了交易的继续,可以约定房价的
2.5%(即中介服务费,具体定金数额可与中介协商)为定金。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银行监管,可以在预约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某一步把定金给卖方。还需注明“把定金交给监管方则视为卖家收讫,卖家以未收到定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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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大体上有八个步骤:买方咨询、签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1、看房选房2、签合同,达成交易意向后买卖双方签订正式合同。3、申请贷款4、买卖双方缴纳税费银行把贷款审批下来后,就可以去缴税。5、过户、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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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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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风险提示 1、确保房源可出售性和真实性,从源头上保障求购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求购方在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原件,避免“假房东”诈骗。 2、专业的估价及合理的挂牌价,可以缩短成交周期。 风险提示:挂牌价过高,信息冷藏无人问津,交易周期拉长。 3、风险提示:防止不法中介所拟定的“独家委托”、“限时委托”陷阱,看清委托期限及委托条件。 4、房地产交易中心强制规定,进一步确保房源的可出售性和真实性。 风险提示:无备案登记不允许过户,登记备案之日起15天内方能进行交易过户。 5、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从源头上保障出售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警惕不法分子以看房的名义上门实施盗窃和抢劫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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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易流程调解离婚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流程
1、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2、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3、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认可的,人民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判决离婚必须是要讲求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所以如果走开庭、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够离婚,但是通过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表述自己的意见,对婚姻的看法。这个时候就好像是一个主持人,真正的意见的表述还是在你们夫妻双方。
简易流程开庭流程如何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审理前的准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开庭审理:
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
(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
(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宣判与送达:
1、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2、定期宣判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
(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
(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
(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审理和庭审程序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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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简易流程举证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简易程序举证时间是多久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不受30天限制,除法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一般立案时都立为简易,遇有需要转成普通程序情况时再转,转成普通后不得再转为简易,这也就是为什么上来都立成简易程序原因了,诉讼效率原则嘛。源于实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简易程序是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能过长,否则,会影响结案期限。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一、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15天答辩期?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或不明确表示不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是先取证后,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时间,原告的举证期限的权益是得到保护的。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后,被告才开始调查取证,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当然要限制被告的举证期限。具体的举证期限可由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 1、由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必须要得到的认可,否则,其协议的举证期限无效。因为当事人协议的举证期限过长,会影响的办案期限,一般限制在在30日以内。 2、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达不成协议,可由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二、如果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指定举证期限。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到要求解决纠纷的,原告对其主张有主要证据,被告承认的,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不需要举证期限的,可以不再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直接开庭审理,作出调解或判决。 四、被告应诉后,在开庭前或开庭中提起反诉的,就反诉的诉讼请求应征求原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如果不需要,可直接把本诉和反诉一并审理;如果需要答辩期,可先审理本诉,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届满后,再审理反诉。反诉的举证期限可根据上述 一、二种情况来确定。 五、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就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法庭也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如果被告明确表示不需要的,可与原诉同时审理;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的,那么可作如下两种方式处理: 1、如果原告只变更部分诉讼请求的,对变更的诉讼请求暂不审理,先审理未变更的诉讼请求所涉及到的内容,变更了的诉讼请求,等到被告答辩期满或举证期限届满时再行审理,最后一并作出调解或判决。其举证期限可根据前述 一、二种情况来确定。 2、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变更,应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等到被告答辩期满后,才开庭审理。 3、如果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庭就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如果不需要,就与原诉一起审理;如果需要答辩期,就等到答辩期满后,再行审理增加诉讼请求的内容,最后一并作出调解或判决。上述三种情况的举证期限可根据前述 一、二种来确定。 六、在确定原、被告的举证期限时,最好把原、被告的举证期限确定在同一天届满,同一天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免被告查阅,特别是复印原告提交的证据,投机取巧,造成对原告的不公平。在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只需向被告送达原告主要证据的证据清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原、被告双方均不得阅卷,使原、被告双方在收集证据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总之,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即要灵活,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体现人司法为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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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举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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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私人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二手房私下交易流程 从买卖双方看房开始直到房款两清,手拉手方式要走一道严格的程序。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只有流程手续对了,才会少走冤枉路。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这对买家来说最为关键,否则有可能导致后面所做的一切都成了无用功。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付时间,并立约下定金。买卖双方可以到房管部门相关网站上下载格式化合同文本,也可以去中介公司索要合同文本。 第三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 第四步,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DIY过程中最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第五步,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第六步,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第七步,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完税契证。 第八步,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第九步,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 走完这些步骤,房产三证算是办齐了。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两个细节一定要注意 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而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不断发生,因此一些细节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尽量避免纠纷。 首先要注意的细节是关于房子状况的详细约定。由于没有中介公司的先期把关,二手房手拉手交易者必须自己“动手”,了解房屋的准确面积,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水平以及房子的质量是否有问题。 在确定房屋面积时,由于有些房子年代比较久,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比如当时测绘的误差、某些赠送面积等。所以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都不该计算在内。 关于屋内的设施,业主常常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口头向客户保证,房子的装修以及空调等家电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屋内却空无一物。其实这种纠纷只要买房时在合同中注明就可以避免。 其次要注意的是关于房子税费的约定。二手房子涉及的相关税费达十余种,而且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有不同税费政策,要算清这笔账并不容易。虽然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常常会约定税费的承担责任,但到了真正交纳税费时,因为多计算或者少计算税费导致的交易纠纷也不少。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因此事前双方必须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给交易带来后遗症。 业内比较规范的做法是,交易每进行一步,中介机构将买家的房款相应地转交一部分给卖方。在买卖方直接交易的情况下,可注明在办理立契过户当天,客户支付业主百分之多少的房款, 最后一小部分剩余款项最好能放在物业交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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