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0人
专家导读 1、首先写明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退休人员)信息。2、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3、内容写明: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4、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ArticleTitle}

职工到满足了我国规定的退休条件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实践中有的人在退休之后还想发挥余热,然后就被相应的公司返聘。此时需要签订一份退休人员返聘合同。那么这个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呢?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退休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民法典》(起施行)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返聘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返聘协议于 20__ 年 7 月 1 日生效,至 20__年 6 月 30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 董事局秘书 。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 六 天,每天工作 八 小时。

四、报酬

甲方于每月 三十 日前支付乙方 上月 报酬,乙方报酬为基本工资 元,加班费: 元/月,合计每月 元/月。

五、保密义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六、医疗

(一)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期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 及《劳动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返聘期间如乙方因工负伤的,参照《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及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执行.

七、协议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参照《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除本条第(一)、(二)项规定情形外,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违约金参照《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

八、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协议期满;

(二)如双方或任一方在协议期满不续约的,需于协议期满前30天通知对方.并于此期间完成工作交接。

九、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家知道为什么公司与退休人员之间签订的是一份返聘合同吗?这其实是因为退休后的人员是不具有劳动者资格的,因此无法签订劳动合同,而返聘合同的性质其实就是劳务合同。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包括哪些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退休人员返聘规定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10w+浏览
在职职工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包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是指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各种用工期限的残疾人,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因此,用人单位聘用、留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包括留用本单位或聘用外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统计在“在职职工”范围内。聘用退休人员在聘用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各地做法不完全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6条规定:“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8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职职工包含退休返聘人员吗
[律师回复] 对于在职职工包含退休返聘人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包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是指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各种用工期限的残疾人,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因此,用人单位聘用、留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包括留用本单位或聘用外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统计在“在职职工”范围内。聘用退休人员在聘用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各地做法不完全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6条规定:“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律师,您好!我的好朋友的母亲到了退休的年龄了,后来因为太喜欢这个工作了所以要继续工作做,但是竟然受伤了。请问退休返聘的职工工伤待遇有什么?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七)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退休返聘人员有年休假吗
通常情况下,退休返聘员工无年休假权益。但双方如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应按协议执行。对于解雇时的经济赔偿,因退休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故不受劳动法律约束。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退休返聘可以返聘多久
中国现行法律对退休人员复职聘用期限无正式限制。退休返聘指员工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原先或新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延续和发挥人力资源能力。包括在原岗位继续工作、被原单位再聘或选择新单位就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退休返聘人员能休年休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对不按规定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此项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退休返聘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返聘人员能休年休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对不按规定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此项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退休返聘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退休返聘可以返聘多久
中国现行法律对退休人员复职聘用期限无正式限制。退休返聘指员工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原先或新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延续和发挥人力资源能力。包括在原岗位继续工作、被原单位再聘或选择新单位就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必须要给返聘人员买商业保险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对不按规定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此项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退休返聘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返聘退休人员单位未签返聘合同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维护权益的途径包括:双方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下友好磋商并签署相关证明或协议;无法协商时,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人社局投诉或请求调解;若上述渠道无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不满意可依法提起诉讼。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必须要给返聘人员买商业保险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对不按规定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此项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退休返聘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8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必须要给返聘人员买商业保险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对不按规定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此项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退休返聘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退休人员返聘合同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返聘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本返聘协议于2009年7月1日生效,至6月30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董事局秘书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四、报酬甲方于每月三十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报酬,乙方报酬为基本工资元,加班费:元/月,合计每月元/月
五、保密义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六、医疗
(一)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期间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返聘期间如乙方因工负伤的,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执行.
七、协议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除本条第
(一)、
(二)项规定情形外,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违约金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
八、协议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协议期满;
(二)如双方或任一方在协议期满不续约的,需于协议期满前30天通知对方.并于此期间完成工作交接
九、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资服务 > 涨工资政策 >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包括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