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伤残等级是什么时候做鉴定的
一般而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要在上述条件满足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如果对该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伤残等级谁赔付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主体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关键在于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分十个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赔偿标准与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政策相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以此类推,十级为7个月。伤残津贴:一至四级按月支付,一级为本人工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为本人工资70%,六级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复杂工伤可能涉及多次治疗与恢复阶段。比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在病情稳定后也需重新评估伤残等级。你是否正面临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的困扰呢?要是对鉴定时间的具体流程、不同伤情的鉴定时机把握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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