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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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瑞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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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均规定,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招标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

公司再生产中经常会有一些投标项目,再投标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需要将投标有效期延长,很多公司不清楚投标有效期延长的具体要求以至于产生纠纷,那么投标有效期延期是怎样规定的?律图为您解答。

一、投标有效期延期的概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18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均规定,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招标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6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工程建设顷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二、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要求

1)招标人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并获得投标人的书面同意。

2)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不应随有效期的延长而发生改变。

三、投标有效期延期的后果

1)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应伴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延长。《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2)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且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但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一旦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3)因延长投标有效期可能导致重新招标的情形。《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8条均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4)招标人应承担因投标有效期延长对投标人导致的相应损失。《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均规定,因延长投际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还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

通过以上描述已经大致了解到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以及实施办法,以免因为投标期的延长为公司带来损失。由于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不能仅仅通过文章来阐述清楚以至于在具体实施时还会导致很多人不能很好的解决以至于纠纷继续存在,可以详细咨询专业人士来帮助公司解决问题减少为公司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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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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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招标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响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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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该如何投诉飞机延误
[律师回复] 对于该如何投诉飞机延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可为的维权航班延误后,第一时间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机票、公布的航班时刻表、因取消航班而滞留机场的餐宿票据及因航班延误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的凭证,必要时可以录音和拍照,并与同机的乘客相互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日后维权之用。在保留好证据后,乘客可通过与机场或航空公司协商的方式,调解解决此问题,亦可通过向航空公司总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利。如果上述方式均不能保证权益的实现的话,则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通过司法途径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2、不可为的维权因航班延误的乘客人数众多,在维权情急之下,常有人怀着法不责众的想法,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过激行为,如:聚众闹事、阻碍飞机起飞、发布虚假信息。这些行为不但不能解决航班延误的问题,相反还会影响机场的正常管理秩序,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可对采取过激行为的旅客处以警告、罚款、拘留,重则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实中,各地机场均出现过乘客因维权过度而被处罚的事例,故维权过程中,切忌使用上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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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关规定
《国家招投标法》 七部委颁发的第30号令和27号令在投标有效期方面都作了如下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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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受领迟延的效力是什么意思,受领迟延的效
[律师回复]
一、受领迟延是什么意思
(一)受领迟延的定义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经提供的给付,未为受领或未为其他给付完成所必须的协助的事实。债权人迟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受领迟延,另一是债权人未尽其他协助义务。其中,受领迟延是债权人迟延的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二)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债权人迟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2、须债务已届履行期
3、须债务人已经履行
4、须债权人不为或者不能受领债权人不为受领,包括债权人拒绝受领和需要债权人协助而债权人不为协助两种情形。不能受领,指债权人因为自身的原因,客观上无法受领,如债权人下落不明等。
二、受领迟延的效力是什么债权人自债务人提出履行时起,负迟延责任。受领迟延产生以下效果:
(一)债务人不能免除履行义务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履行,储备人仍府当继续履行。
(二)债务人减轻责任
1、注意义务减轻。在债权人迟延中,债务人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责任。亦即,仅须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而无须处理与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或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返还义务缩小。债务人应返还的标的物有孳息产生的,债务人有依照一定经济方法,注意收取孳息,并交付于债权人的义务。例如,《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但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仅须返还已收取的孳息。这意味着,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人应免除收取孳息的义务。
3、免除支付利息。对于金钱债务,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此处利息不仅指法定利息,亦指约定利息。利息为利用原本的对价,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清偿原本,债务人须时刻做清偿的准备,既无利用原本的机会,也就无支付利息的义务。
(三)债务人有权请求偿还额外费用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人可请求其赔偿提出及保管标的物的必要费用。例如,仓储费用、保险费、维护费、动物的饲料等。履行费用,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应由债务人负担,但债权人受领迟延而导致债务人增加的履行费用,既然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造成的,依照诚信原则,自然不能再让债务人负担。
(四)债务人有权提存标的物而消灭债务由前所述,债务人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对标的物仍有保管及维护义务,这不免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承担过多的责任。鉴于债务人所处不利情形,法律特别赋予债务人摆脱债务的方法,即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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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可否延长?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是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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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要投诉延安延大附属医院。不给办转院手续。
[律师回复]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什么是受领迟延,受领迟延的效力
[律师回复]
一、受领迟延是什么意思
(一)受领迟延的定义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经提供的给付,未为受领或未为其他给付完成所必须的协助的事实。债权人迟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受领迟延,另一是债权人未尽其他协助义务。其中,受领迟延是债权人迟延的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二)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债权人迟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2、须债务已届履行期
3、须债务人已经履行
4、须债权人不为或者不能受领债权人不为受领,包括债权人拒绝受领和需要债权人协助而债权人不为协助两种情形。不能受领,指债权人因为自身的原因,客观上无法受领,如债权人下落不明等。
二、受领迟延的效力是什么债权人自债务人提出履行时起,负迟延责任。受领迟延产生以下效果:
(一)债务人不能免除履行义务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履行,储备人仍府当继续履行。
(二)债务人减轻责任
1、注意义务减轻。在债权人迟延中,债务人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责任。亦即,仅须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而无须处理与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或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返还义务缩小。债务人应返还的标的物有孳息产生的,债务人有依照一定经济方法,注意收取孳息,并交付于债权人的义务。例如,《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但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仅须返还已收取的孳息。这意味着,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人应免除收取孳息的义务。
3、免除支付利息。对于金钱债务,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此处利息不仅指法定利息,亦指约定利息。利息为利用原本的对价,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清偿原本,债务人须时刻做清偿的准备,既无利用原本的机会,也就无支付利息的义务。
(三)债务人有权请求偿还额外费用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人可请求其赔偿提出及保管标的物的必要费用。例如,仓储费用、保险费、维护费、动物的饲料等。履行费用,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应由债务人负担,但债权人受领迟延而导致债务人增加的履行费用,既然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造成的,依照诚信原则,自然不能再让债务人负担。
(四)债务人有权提存标的物而消灭债务由前所述,债务人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对标的物仍有保管及维护义务,这不免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承担过多的责任。鉴于债务人所处不利情形,法律特别赋予债务人摆脱债务的方法,即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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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是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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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快递延误客服敷衍,能投诉吗
[律师回复] 网友提问:由山东青岛寄投四川自贡的未保价的干海产品大虾四斤,价值300元,到达自贡是1月17日,我收到邮件是2月2日,邮件内的干海产品已经腐烂变质,按规定应该怎样赔偿快递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 快递延误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快递服务》行业标准附录A: 1、赔付对象。 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2、赔偿原则。 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3、赔偿标准。 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什么是快递延误。 快件延误是指快件的投递时间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但尚未超出彻底延误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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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能否延长,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是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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