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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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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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的,但必须是两份都应该有双方正式有效的签名才可以。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总之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的,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一、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但两份必须都是双方正式有效的签名。

二、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报告的义务;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成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

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关于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合肥市,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即相同的内容,格式,但需要签约两份,一份给中介服务商,另一份客户自己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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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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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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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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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格式和分居协议电子版的介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居协议格式和分居协议范本怎么写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男方),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协议双方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男方),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协议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不和,为缓和夫妻矛盾,双方一致认为用两年时间冷静思考婚姻之继续与否,分居满两年依然无法和好的,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经协议人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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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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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规定:
1、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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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分居期间双方仍应恪守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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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居期间, 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时间为24小时,定为每月 ,由 方到 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协议不成,一方可以到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民事证据。
八、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女方): 协议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为避免日后无法对分居事实进行举证,或者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及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出现争议,最好在分居同时签订一份书面分居协议(必要时聘请律师进行见证)。对双方分居期间的收入等财产所得的归属,以及子女抚养和债权债务等问题明确做出约定。
1、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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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
3、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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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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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两份合同哪份合同有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先后两份合同哪份合同有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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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该怎么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均会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双方先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类似协议。
签订这类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交易条件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或尚不具备签订正式合同的全部条件时,由其中一方(通常是买受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条件。若对方能够接受并签署,则视为双方对交易条件基本达成一致。在约定期限或条件具备时,双方即按照约定签订合同。
律师建议,签订房产中介举荐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立即停止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
其次,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 “ 黑收费 ”。

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经纪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经纪费。注意居间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或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的“ 霸王条款 ”,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五,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等;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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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合肥办理居住证需要六个月工资流水吗
[律师回复]   合肥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合肥之日起15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1.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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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满16周岁但是到合肥来准备住上6个月,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也可以办理居住证。  注: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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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怎样算分居两年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怎样算分居两年
许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夫妻分居两年,就具备了离婚的条件了。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单纯的两年只是一个时间上的条件,那么,怎样才算分居两年呢?除此之外,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
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要想证明夫妻分开居住容易,但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却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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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能不能自动离婚,怎样算分居两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分居两年能不能自动离婚,怎样算分居两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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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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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怎样算分居两年
许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夫妻分居两年,就具备了离婚的条件了。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单纯的两年只是一个时间上的条件,那么,怎样才算分居两年呢?除此之外,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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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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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肥工伤赔偿标准右手食指两接半能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食指2到3个指间关节离断的属于九级伤残。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最多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工伤保险条例》的正规程序和计算方法来给出的。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少有的良心企业啊!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尼玛,我再说一句--良心企业啊!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这也是合理的)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9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2个月。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跟中介签订租房合同怎么样办居住证
[律师回复] 对于跟中介签订租房合同怎么样办居住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居住证的手续: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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