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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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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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居间合同的签订方,居间合同的签订有三方,包括甲方(卖家)、乙方(买家)和居间方(中介),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房屋地址以及签订时间,居间服务的包含事项,居间代理费的规定,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有哪些内容

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中介居间合同,那么大家对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了解多少呢?具体内容又该包括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的内容,请继续往下阅读。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

甲方(房屋出售方):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服务方):××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合肥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证、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成交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所有权证号:

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共有人:

目前是否已出租:

房屋权属情况:

公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他情况:

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实际装修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经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的所需全部真实、有效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与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2、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逾期交房的,接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3、在双方交接钥匙前,应先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采暖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由甲方结清相关费用。4、甲方应于地税局出具完税证明后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甲乙双方交易的房屋,逾期迁出的,按每日100元收取违约金。

5、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五)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方违约不卖此房屋,需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及中介费,如乙方违约,定金、中介费不退。

2、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四百六十四条房屋成交价格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本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百六十四条房屋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4、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因此而导致如有一方的损失,由所损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甲乙双方谁的责任谁承担居间服务费。

(六)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丙方责任

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八)中介服务费支付

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自愿,独立做出的决定。

2、 在该房屋产权过户办理之前丙方一次性收取房屋总价的2%作为居间服务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交易不成功或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理人: 电话:

乙方: 代理人: 电话:

丙方: 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的内容,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大家需要时,可以参考小编的介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责任,减少纠纷,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太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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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此。包括水,因房产中介提供居间服务引发的各类居间合同纠纷也屡屡发生,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一;房屋的抵押登记,义务过少或没有、买家与房产中介之间的委托关系自然形成,而这种协议的签订、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进行签约指导等。包括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一般是由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房产中介在买卖双方签订居间协议前夕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所售房屋的产权信息调查十分必要;预告登记,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办理产权过户(包括办理户口转移)。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而房产中介对自己的权利约定过多,若卖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方的损失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及法律责任在房产交易市场越来越活跃的今天,前期往往与买方,尽到合理的注意即可、有无权利限制、天燃气;市场行情调查,甚至作出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霸王条款,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买方购房利益不受损害,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房屋入住手续等、核实权利人和处分人的身份及权利等,并借此实现房产过户的最终目的、户口迁移、单独办理产权过户,所必须提供的服务。包括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
2,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设备,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煤、有线电话等的过户和结算手续,市场行情比较等、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代办贷款,房产中介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调查标的有无抵押、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房产中介应当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房产中介的基本服务项目是指从事二手房买卖时、电,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而实践当中,买卖双方也就避免不了与房产中介打交道、卖方规定的义务较多、权籍调查,而是一种谨慎。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则买方不能据此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有无租赁:房屋的权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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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人不应违背本人的管理意思。管理人在进行事务管理时,不得违背本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管理意思。但管理人为本人尽公益上的义务或为其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尽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仍为适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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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违反上述管理义务时,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无因管理成立,但管理人管理方法、措施不当,给本人造成损害的,若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若管理人为一般过失,则应免除或减轻管理人的责任。其
二,管理人员有管理意思,但其管理事务却违反本人的管理要求或社会常识,使管理效果不利于本人,即不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如有过错,应按侵权行为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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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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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中房地产中介介绍房子、购买房子、租房子或出租房子的时候,只要交易成功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会向买方卖方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的利率在1%、2%等,根据实际金额不同费用数字也不一样。那么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1、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权证办理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产权证土地证、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物业交割服务费:内容为协助办理户口迁出、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结清费用,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地产咨询服务费: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另外,已经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上列各项费率可上浮10%。
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支付房产中介费时,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中介收取费用时,应提供一份收据或者收条,大概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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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居间协议中介不盖章有效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二手房居间协议中介不盖章有效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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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中介费收取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中房地产中介介绍房子、购买房子、租房子或出租房子的时候,只要交易成功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会向买方卖方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的利率在1%、2%等,根据实际金额不同费用数字也不一样。那么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1、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权证办理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产权证土地证、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物业交割服务费:内容为协助办理户口迁出、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结清费用,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地产咨询服务费: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另外,已经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上列各项费率可上浮10%。 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支付房产中介费时,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中介收取费用时,应提供一份收据或者收条,大概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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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居间协议中介不盖章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二手房居间协议中介不盖章有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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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分居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居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分居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自愿分居的意思表示及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子女的临时抚养;夫妻共有财产的临时管理;分居的期限;分居的终止条件.
什么是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自动离婚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男女婚姻关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一种是由人民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为什么还会有“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呢?”,这种说法源自何处呢?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
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
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
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住房一套(具置)归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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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九条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3、294条进一步明确: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基础上再增加1倍。该利息的计算发生于判决生效以后,系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因此,
首先它发生的期间具有特殊性;
其次,区别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利率,该债务利率是法定利率;
第三,此债务利息系在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之基础上增加一倍,可见该利息除弥补债权人在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外,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用于金钱债务的执行,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起算时间为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而非执行通知书中指定被执行人履行的期间届满之日起,因此,即使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但超过了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申请执行人仍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利息的起算时间】
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没有指定债务履行期限的,如何确定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起算时间?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人民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只是在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对其履行义务的一种催促,并不意味着在此时被执行人才开始负有履行义务。因此,在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没有确定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期间的情况下,其应当承担的迟延履行责任应始于法律文书生效之时。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部分履行了义务,意味着没有完全依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因此,被执行人还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但是,对于已经在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的部分,应当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被执行人无须再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计算公式】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360×天数(天数算头不算尾)×本金×2倍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支付标准是加倍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追究迟延履行责任的目的在于迫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而在当前民间利率大大高于银行利率的情况下,仅按储蓄存款利息计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显然不利于制约债务人、保护债权人。即便按贷款利息计付,也不一定能对债务人实际起到制约作用,因而,法律规定加倍支付,可以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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