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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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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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二手房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中介的机构信息;二手房的基本信息;二手房的价格与中介服务的价格;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包含的内容如下:

1、明确标的。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等。

2、明确价款。如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3、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4、明确违约责任说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5、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6、明确合同生效条款。

7、明确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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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买二手房中介合同的内容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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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手房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房款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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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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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是最近才刚刚开中介公司的,就是想问一下大家知不知道2017年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责任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1、合同中药明确房屋坐落,产别,书证号等房屋基本概况的规定。其中包括告知租赁情况,以避免买方拿到了产权证但拿不到房屋使用权的情况;告知抵押情况,以免对对以后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
2、合同中应约定房屋按套转让,可避免因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3、合同中应明确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能让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有数。
4、合同中应明确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事先约定,以避免因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和纠纷发生后因无相应的约定而导致的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5、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交付方式,为买方什么时候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提供了保证,也对因卖方逾期交房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提供了依据。
6、合同中应明确佣金的约定,提醒买卖双方支付佣金是自己的义务,从而避免中介方因收不到佣金而与买卖双方产生的纠纷。
7、合同中应明确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要提醒三方,避免因不懂法而擅自改变合同引起的纠纷。
8、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了中介方与买卖双方之间以及买卖双方自身之间什么情况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这有效避免了纠纷产生后因约定不清而导致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最近我要买套二手房,想在这儿问一下大家买二手房跟中介签合同应当注意什么内容?有知道的朋友可以说一下吗?
[律师回复] 我来给你说一下买二手房跟中介签合同应当注意什么内容吧:第一点,押金以及房租的支付方式,有的是押一付三,有的押一付一,也就是说一个月房租600,你首先得付2400,而且是否签合同,如果签合同的话要确定合同上租金的支付方式,正常来说租金是按季度支付的。三个月一付,但是我遇到了个很坑的中介,第二季度要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这样无形之中加大了你的经济压力。租房子最好货比三家以及多看几家。我是属于比较着急的,没有考虑得非常清楚。
第二点,签合同前你需要了解合租的人的作息,水电费的支付方式,以及夏天是否有空调,房间是否会西晒。因为我们合租房所以合租的女生作息很重要,有一个上夜班的,其他上白班就会不太好,因为你晚上休息时候她出去,门本来锁好了,如果一不注意就不太安全,白天你上班她在家,她吹空调电费也不好算。水电费的分摊,因为合租的话不是所有房间都有空调,到时候电费怎么算就比较麻烦了,所以要找作息差不多的人合租。夏天有时候不是所有房间都配空调,如果装空调可能房租会贵,你的房间如果不是西晒可能风扇就可以,但是如果是西晒。建议谨慎选择,房子的通风性,也需要考虑。
第三点,交钱的时候要有收据。明确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交接的物品内容,包括水费电费的抄表什么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确认中介机构的真实性,看营业执照等。保证你房子出了问题能够找到人处理,比如哪里坏了,有人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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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有哪些内容
居间合同的签订方,居间合同的签订有三方,包括甲方(卖家)、乙方(买家)和居间方(中介),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房屋地址以及签订时间,居间服务的包含事项,居间代理费的规定,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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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房产中介收取中介费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中房地产中介介绍房子、购买房子、租房子或出租房子的时候,只要交易成功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会向买方卖方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的利率在1%、2%等,根据实际金额不同费用数字也不一样。那么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1、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权证办理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产权证土地证、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物业交割服务费:内容为协助办理户口迁出、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结清费用,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地产咨询服务费: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另外,已经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上列各项费率可上浮10%。 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支付房产中介费时,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中介收取费用时,应提供一份收据或者收条,大概格式如下:
你好!我最近看好一套二手房子准备过户买了,请问一下不经过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问题规定。
[律师回复]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通过中介吗?显然不是。若买卖双方没通过中介,也不是网签,经过协商,已达成成交意向,应该去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呢?需要交哪些费用?别急,看看专家的解读。【案例】我最近打算在我们小区给父母再买套二手房,主要是父母年纪大了方便我们照顾,这个房子的业主我们本来就认识,现在双方价钱和付款也都谈的差不多了。像我们这种没有通过中介介绍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该怎么签,我们自己签纸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也就是不签订网上合同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我们该去哪里签?是否收费?【解答】为了提高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不同省市都会出台相关的政策。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上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从2007年1月1日起必须在网上签订,并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之前手工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已不再适用。另外,根据规定,对于房地产权利人不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或者出租存量房的,可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房地产申请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双方达成交易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的服务。该项服务仅向买卖双方收取合同工本费。因此,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签买卖合同,并只需要缴纳少量的合同工本费。
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服务内容和法律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包括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二,就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交易当中的基本服务内容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如下浅析,权利较少。4、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往往是对买方,卖家与房产中介之间。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供大家参考,人们购买二手房普遍需要借助房产中介的信息来找到适合自己的买家或适合自己居住的房源、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时,进一步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使用状况调查、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承担赔偿责任、卖方三方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佣金确认书》、典当,完成交易过户,仅需要房产中介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否隐瞒缺陷,以便与复印件核对:1;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买卖合同、电话,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房产证原件,中介有义务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所售房屋的产权状况登记信息。比如、违章搭建,以此确定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现笔者结合多年的房产诉讼经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这是房产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勤勉的责任:
1,因此。包括水,因房产中介提供居间服务引发的各类居间合同纠纷也屡屡发生,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一;房屋的抵押登记,义务过少或没有、买家与房产中介之间的委托关系自然形成,而这种协议的签订、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进行签约指导等。包括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一般是由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房产中介在买卖双方签订居间协议前夕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所售房屋的产权信息调查十分必要;预告登记,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办理产权过户(包括办理户口转移)。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而房产中介对自己的权利约定过多,若卖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方的损失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及法律责任在房产交易市场越来越活跃的今天,前期往往与买方,尽到合理的注意即可、有无权利限制、天燃气;市场行情调查,甚至作出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霸王条款,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买方购房利益不受损害,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房屋入住手续等、核实权利人和处分人的身份及权利等,并借此实现房产过户的最终目的、户口迁移、单独办理产权过户,所必须提供的服务。包括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
2,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设备,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煤、有线电话等的过户和结算手续,市场行情比较等、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代办贷款,房产中介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调查标的有无抵押、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房产中介应当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房产中介的基本服务项目是指从事二手房买卖时、电,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而实践当中,买卖双方也就避免不了与房产中介打交道、卖方规定的义务较多、权籍调查,而是一种谨慎。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则买方不能据此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有无租赁:房屋的权属情况。
2,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当然中介的这一责任仅限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如实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环境。这些责任主要有、费,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3。包括调查房屋使用年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尽管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或很少约定中介的义务,维护房产中介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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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二手房买卖政策内容
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的总和由之前的40年放宽至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也将降低至购房总价的20%。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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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简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管理人的义务
1、适当管理义务。

一,管理人不应违背本人的管理意思。管理人在进行事务管理时,不得违背本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管理意思。但管理人为本人尽公益上的义务或为其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尽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仍为适当管理。

二,管理人应依有利于本人的方法进行管理。
2、通知义务。管理人应将管理事务的事实及时通知给本人,这是管理人的从属义务。管理开始时,除管理人确实无法通知本人之外,均应及时通知本人。通知后,除有紧迫情况外,应听候本人的指示。
3、报告、计算义务。报告、计算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时报告管理事务的进行状态,管理关系终止时,明确报告其始末管理事务所取得的物品、钱款及孳息交付本人。
管理人违反上述管理义务时,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无因管理成立,但管理人管理方法、措施不当,给本人造成损害的,若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若管理人为一般过失,则应免除或减轻管理人的责任。其
二,管理人员有管理意思,但其管理事务却违反本人的管理要求或社会常识,使管理效果不利于本人,即不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如有过错,应按侵权行为负赔偿责任。
(二)管理人的权利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
房屋中介费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中房地产中介介绍房子、购买房子、租房子或出租房子的时候,只要交易成功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会向买方卖方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的利率在1%、2%等,根据实际金额不同费用数字也不一样。那么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1、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权证办理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产权证土地证、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物业交割服务费:内容为协助办理户口迁出、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结清费用,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地产咨询服务费: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另外,已经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上列各项费率可上浮10%。 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支付房产中介费时,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中介收取费用时,应提供一份收据或者收条,大概格式如下:
购房中介费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中房地产中介介绍房子、购买房子、租房子或出租房子的时候,只要交易成功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会向买方卖方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的利率在1%、2%等,根据实际金额不同费用数字也不一样。那么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1、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权证办理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产权证土地证、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物业交割服务费:内容为协助办理户口迁出、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结清费用,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地产咨询服务费: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另外,已经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上列各项费率可上浮10%。 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支付房产中介费时,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中介收取费用时,应提供一份收据或者收条,大概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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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二手房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手房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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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中介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中房地产中介介绍房子、购买房子、租房子或出租房子的时候,只要交易成功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会向买方卖方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的利率在1%、2%等,根据实际金额不同费用数字也不一样。那么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1、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权证办理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产权证土地证、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物业交割服务费:内容为协助办理户口迁出、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结清费用,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地产咨询服务费: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另外,已经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上列各项费率可上浮10%。 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支付房产中介费时,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中介收取费用时,应提供一份收据或者收条,大概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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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的介绍人的介绍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的介绍人,是帮助出借人与借款人相识或者发生借贷关系的人。其介绍行为大致分为三种: 1、仅仅介绍出借人与借款人认识,有关借贷事项全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2、帮助双方相识的同时,介绍当事人的借贷意向,使之发生借贷关系; 3、双方已经相识,介绍人仅为之介绍借贷意向。善意介绍人在实体上是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的,恶意介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提醒:非借款人如签名,必须标清楚身份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中,除了(共同)借款人外,担保人、介绍人、见证人因其身份性质不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很大差别。 不要轻易在他人的借条、欠条等借贷凭据上签字,即使确有必要,也要在紧靠自己签名的前方标明“保证人”、“见证人”、“介绍人”等身份来规避风险。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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