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没有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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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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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房产赠与合同律师见证是有效的。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看整个程序是否合法。不过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不及公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更好。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没有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一点使它与遗赠、捐助行为或债务免除等单方法律行为相区别。律图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房屋赠与合同的作用和对受赠人权利和义务及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否办理公证的法律效果截然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即未经公证的赠与,在赠与房屋未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有经公证的房屋赠与,除了《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明确列明的法定撤销的几种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随意撤销。

房屋赠与合同的义务及税费承担

一、赠与可以附义务,双方应依约履行。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同时,撤销赠与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应特别注意撤销赠与的法定期限。  

二、应事先了解赠与所需税费,明确由谁负担。

赠与税费政策各地存在差异,而且亲属和非亲属赠与、不同亲疏关系的亲属办理赠与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也会不同,赠与房屋前双方可先行到房管部门了解可能涉及哪些税费,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税费如何分担,以减少日后因税费负担引发的讼争。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赠与合同有效,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是没有转移的。而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在赠与房屋时,应注意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和必须规范合同文本,规定合同的义务和税费承担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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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赠与行为一般是认定为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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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赠与后能否撤销“赠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决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审判】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办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睦家庭的角度出发,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该妥善安排、处理好家庭矛盾,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顾好长辈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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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他人,赠与人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一)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 (二)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印花税已免); (三)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二、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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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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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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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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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由此可知,婚内房屋赠予合同,只要是满足上述条件,均应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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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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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哥哥现在准备要结婚了,所以我爸妈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我哥哥,女方家要求我哥哥要有一套房,现在我们家想了解一下,房屋赠与费用最新政策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即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而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4%)及印花税,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若计征时间超过五年,可免营业税。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正常交易的卖房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3、需按房屋评估价(由地税局方面相关专业的房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服务免费)的5.1%缴纳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6元/平方米,80元的工本费,公证费20元/平方米,查档费50元,公证完拿着公证书就可以到产权中心进行更名过户。
我叔叔在国内有套房子,但是人常年工作和居住海外,国内的房子一直空置着,今年我准备结婚,我叔叔说想把房子赠与给我,但是听说买卖和赠与的费用不一样,想咨询一下房屋买卖和赠与费用少吗?
[律师回复] 交易划算。(但你可以自己对照一下,自己认为那种划算)赠 与:
1、税(评估价格4%)
2、公证书(房屋价值的2%)
3、手续费3元M2 150元
4、没人个人所得税
5、其他一样。买卖交易:
1、税(评估价格2%)
2、不用公证书,只需签定买卖双方购房合同(当工作人员的面签无费,有的收取合同工本费15元左右)
3、手续费6元M2 150元
4、个人所得税1%。
5、其他一样。我个人认为:我一般不建议做赠予过户,如果产权人夫妇双方都能到产权交易中心去办理手续,我认为办理买卖为好。
1、因为省了一个公证书的钱,税钱也少了一半,虽说赠予不交个人所得税,但比交房屋价值的4%点好,又不用出公证费。同时又减少了手续。
2、赠予人如果说那天自己无法生存,老无所依的情况下,他还可以收回曾所赠予他人之物,而买卖就不同了,他无法收回他所出售的房屋。
3、如果房子已经五年以上,肯定不用交营业税,如果交也只交差额部份。(如果说是未超过五年的房屋,那就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办理。交易的本身宗旨:根据具体情况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办理转移。)
赠与房屋的赠与手续都包括些什么?
[律师回复] 一、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产赠与要怎么办理?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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