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登记函怎么填?存单质押有什么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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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践中,存单质押的风险存在于质押是否有效设立,以及质押权的实现方式能否保障债权人(质权人 的利益。由于上述两种质押方式在质押的有效设立与质权实现的保障方面存在差异,故就两种不同方式的质押风险分别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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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

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 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单常被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形式,即存单质押。

二、存单质押风险

(一)银行贷款中的存单质押

对于以存单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情形而言,存单质押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存单本身的瑕疵以及存单真实合法但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而使质押流于虚空。这两种风险只在于银行一方。若存单本身系变造伪造的假存单,而贷款银行并未核实及发现漏洞而予放款,那么当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可能无力偿还本息,此时因存单的瑕疵而致银行不能如愿实现质权,此即存单质押未能有效设立。或者存单本身系有效合法,但银行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工作失误而未将用于质押的存单进行登记止付处理,此时出质人仍可办理挂失并提走质押款项。无论前者的无效质押还是后者的质押设立后存在漏洞,此两类情形都将导致贷款担保形同虚设,而贷款机构在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偿贷款本息时,只能依普通债权向借款人请求偿还银行付出的贷款本息总额,这对银行来说是极具风险的,以第三人存单质押的情形风险更甚。因此,中国银监会于2007 年7 月3 日颁布并施行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6 条规定:“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

(二)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被广泛用于自然人之间或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相互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的担保,在法律上与票据、证券等质押并称为“权利质押”。此类质押风险的通常表现:

一是因存单本身的权利瑕疵即系伪造、变造、虚开,或是虽为真实存单,但未能实际交付于债权人,致质押行为无效;

二是借款人虽将无瑕疵的存单交付给出借人,但存单所有人于还款前违反诚信原则及相互间的合同约定,到银行挂失并提前支取存单款项。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以存单做质押时,应当通知银行、储蓄机构。

然而,根据我国1993 年3 月1日施行的《储蓄管理条例》第32 条规定:“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2003 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第29 条第2 款也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的另有规定是指法院、税务局、海关等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基于此,银行不会因出借人或者存单所有人的请求而冻结存单所载款项。这对于以存单做质押的债权人而言,无疑是致命的风险,因此,实务中以存单做质押又擅自挂失提款的此类纠纷屡见不鲜。这类纠纷的大量出现使债权人对存单质押顾虑重重,实际上极大削弱了存单的担保功能,也不利于盘活资产、物尽其用,对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制度建设亦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

三、存单质押登记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止付所要填写的登记函。存单质押登记函的存在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规避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无论是银行的存单质押还是民事存单质押,都应该进行存单质押登记。

存单质押登记函是进行存单质押时必须要填写登记的函件,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存单质押必须填写存单质押登记函,填写完毕后进行等级止付。这有效的防止了一些又不法企图的人将质押过却因工作人员疏忽没有登记的质押重新撤销拿回,维护了经济市场的稳定,也有效的规避了一些存单质押的风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宁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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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存单质押率,存单质押率是多少?
存单质押率指银行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时按存单金额的一定比率办理贷款。1、同一币种的存单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2、不同币种的存单质押率最高不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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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溧阳市律师平阳县律师乐平市律师乐昌市律师习水县律师邗江区律师上饶县律师原平市律师企业贷款其实并不如个人贷款容易,因此在实际中企业会选择存单质押贷款,其在存单质押贷款这儿具有优势。而企业的存单质押贷款和个人有何不同呢、内容手续又是如何的,存单质押贷款对于企业又有何利弊呢在此网的小编为你简单介绍分析企业的存单质押贷款。
一、何为存单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而企业存单质押贷款则是企业与银行的行为。
二、存单质押贷款的优势

一、虽说现在年轻人凭自己的实力买房的占少数,但有点存款的还是多数。对于无车无房的年轻人而言,不再为贷款难而发愁了。如果有存单在手,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二、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较高。一般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在1000元,但是可取得的最高额度是存单面额的90%。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有一张10万的存单,最高可获得9万的贷款额度。第
三、灵活性强。人们往往会问,我既然有存款,为何还要申请贷款,承担利息费用一般存单质押贷款贷款期限不会超过一年,这种贷款方式只是为了解决暂时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虽然有大额的存单在手,但是存款期限很长且年数以过半,需要的资金又不太多,这时就可以选择存单质押贷款的方式。
三、企业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操作步骤:
第一步:借准备好相关资料,填写借款申请表,向银行提出贷款书面申请;
第二步:贷款行初审经过,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第三步:存款行审查经过,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第四步:贷款行对定期存单和确认书进行核对;
第五步:审查经过,贷款行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等文件;
第六步:银行放款。小编提醒:
1、企业结清贷款后,贷款行会将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退还存款行,存款行将开户证实书退还贷款行,贷款行会退还给借款人。
2、企业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成功获贷后,一定要记得按时还款,因为一旦出现逾期,不仅会对企业信用记录造成影响,还会给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的影响。企业虽说在存单质押贷款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并不意味着绝对能贷款成功,具体的原因和条件还要看银行的审批。以及存单质押贷款本身也具有一定风险,并不是绝对的贷款选择。因此存单质押贷款对于企业有利有弊,若想保证最好的贷款权利,除了选择大型贷款机构或者银行外,最好咨询律师了解清楚具体情况,避免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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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渭南丽江徐州周口珠海许昌新余中山随州烟台我国商业银行现在的业务做得越来越大,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然而,这种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虽然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利益,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着很多的风险,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对此风险做了相关的分析。
一、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含义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简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其中,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对所有权有争议的、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二、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抵押物失实风险近年来,在商业银行经办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同时,也出现了贷款户利用假存单质押诈骗贷款的现象。从查处的假存单质押诈骗贷款案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不法分子窃取金融机构的重要空白凭证存单,私刻公章,经办人员私章,按银行规定填好存款人、金额、利率、存期,伪造存单后质押诈骗贷款;信贷人员与贷款人内外勾结诈骗贷款。贷款人与信贷人员同流合污,为贷款人提供重要空白凭证,由贷款人填制存款金额,私刻加盖印章后办理贷款;少数商业银行素质不高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存单后质押贷款,因此引发风险;贷款户涂改存单金额诈骗贷款,加之信贷人员不执行核保制度,让贷户自行进行核保而形成。
(二)操作误区风险操作误区风险,主要来自于银行内部经办人员在操作存单质押贷款时的偏差失误,具体体现有以下两种情况,误将质押当成抵押。例如银行内部经办人员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轻信客户提出的不能够将其作为质押贷款存单交由银行的理由,没有占有存单,放弃了质押权,届时客户不履行出质义务,从而引起贷款风险。
(三)假存骗贷风险假存骗贷风险,是指不法分子寻找商业银行管理上的一些漏洞及操作不到位,骗取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而引起的风险。为了减小商业银行的风险,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该坚守好自己的岗位,充分发挥自己的岗位职责,仔细的检查定期存单上的每一项,增加自己的风险防御意识,同时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人不能仅看重自己的利益还要有维权的意识,才能制造双赢的局面。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新乡!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但不得超出同期基准利率的四倍。那么,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为一年及以下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利率为4.75%,五年以上为4.90%。由于每个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在申请存单存款质押贷款时,银行最终确定的贷款利率可能不同。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利率很少下浮,并且最多下浮10%,而大多数时候都会上浮。但不管是上浮还是下浮,存单质押贷款利率都比定期存款利率高得多。因此,存单质押贷款用于应急比较合适。如果借款人需要资金的时间较长,并不划算。
二、存单质押贷款风险如何防范
(一)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二)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一看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这一比例,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状况,比例过高,要分析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二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三看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这一指标能够影响我们决定贷款的期限。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四看应收账款的成分比例,是否集中于一个客户。这一比例反映企业贷款回收的风险性。五看付款单位是否为贷款申请企业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
(三)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内付款。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规定,付款方在承诺书中签字确认到期不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质押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支付,对由此对银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四)办理质押登记。
(五)确定合理的质押比率。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质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
(六)做好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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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无论是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的要求都相对宽松。在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利用存单质押贷款虚增存款。1、从存单存期上缩小可质押定期存单范围2、从贷款期限上缩短存单质押贷款存续期3、从资金源头上堵截定期存单的派生4、从处罚力度上加大虚增存贷款的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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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请问一下动产质押所存在哪些风险
[律师回复] 在动产质押的过程中,银行往往会选择那些价格变动小、变现能力强、抗跌性好的产品作为融资的对象。同时银行往往还会与一些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合作并质押物进行严格的监管,尽可能地降低企业进行虚假质押的风险。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信贷模式,银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也会遇到很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质押物的选择。银行对于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判断这些拟作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质押物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日后一旦企业无偿换能力时,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以及银行的损失程度。
2、对于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进行研究分析,充分意识到市场价格可能带来的风险。银行一般会按照质押物价款的70左右发放贷款。但是有些货物的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幅度很大,这样给银行带来风险就比较大。如果质押物的价格突然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而银行已经按照之前货价的一定比例发放了贷款,那么价格的下降势必会导致银行放款比例的上升,银行面临的潜在风险无言而喻。因此银行应对行业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再定夺是否将该货物作为质押物。
3、对于银行自身的客户也要有充分的认识。银行不能为了追求收益、拓展业务而忽视掉企业客户的信誉问题。因为作为银行,在进行放贷的时候不能排除会有一些企业恶意骗取贷款,出具虚假的仓单,伪造批货单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对于企业客户的信誉鉴定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最近在网上查阅贷款方面的问题,妹妹要开一个米其林餐厅,现在想问问存货质押贷款风险
[律师回复] 尽管存货质押业务从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开展得如火如荼,但从2009年以后存货质押业务的声势已不如2007、2008年,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传统的存货质押业务自身存在着诸如信息资源劣势、信息不对称等不足之处制约着存货质押业务的发展。
缺乏资源整合能力
由于单一的第三方物流(金融仓储监管)公司无法全方位掌握融资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物流同业的信息,且不会为了客户利益的最大化而将其仓储业务转让给更适合的物流同业,因此第三方物流公司缺乏提供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最优化方案的资源与专业能力,所以在开展传统的存货质押业务时难以根据企业的融资业务的具体状况提供相应的最优配套服务方案,以此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专业化配置。
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和操作风险
融资业务中的违规违法操作得以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人工操作,人为因素的影响,信息数据在收集,整理,传递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失真程度较高。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最大风险不在于信贷审批中的内部控制,而是在于贷后管理中的违规操作或是违法行为。由于第三方物流内部信息化程度低,与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信息交互不对称、不透明,因此在内部管理薄弱的情况下,各方容易在利益的驱动下违规操作,造成操作风险,甚至是道德风险。
三方利益难以协调
由于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因此,由三方合作共同建立起一个信息共享平台来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是难以实现的。再者,由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成本高,以及需要以强大的信息技术能力为后盾,因此由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独自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也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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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在哪里登记?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登记需要向该存单的银行进行登记。对于以存单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情形而言,存单质押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存单本身的瑕疵以及存单真实合法但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而使质押流于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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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渭南丽江徐州周口珠海许昌新余中山随州烟台我国商业银行现在的业务做得越来越大,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然而,这种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虽然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利益,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着很多的风险,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对此风险做了相关的分析。
一、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含义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简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其中,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对所有权有争议的、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二、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抵押物失实风险近年来,在商业银行经办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同时,也出现了贷款户利用假存单质押诈骗贷款的现象。从查处的假存单质押诈骗贷款案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不法分子窃取金融机构的重要空白凭证存单,私刻公章,经办人员私章,按银行规定填好存款人、金额、利率、存期,伪造存单后质押诈骗贷款;信贷人员与贷款人内外勾结诈骗贷款。贷款人与信贷人员同流合污,为贷款人提供重要空白凭证,由贷款人填制存款金额,私刻加盖印章后办理贷款;少数商业银行素质不高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存单后质押贷款,因此引发风险;贷款户涂改存单金额诈骗贷款,加之信贷人员不执行核保制度,让贷户自行进行核保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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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谁保管?
根据相关的规定:贷款人对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预留印鉴和密码等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丢失、毁损或泄密的,由贷款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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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
[律师回复]
一、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无论是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的要求都相对宽松。但这一原本出于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的贷款品种却越来越演变成银行做大业务的工具,企业存单质押贷款需求存在“被创造”现象,且以地方政府平台类贷款和大中型企业贷款为主,贷款金额较大。在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利用存单质押贷款虚增存款。个别基层网点发展业务,只求速度,不求质量,利用存单质押贷款,采用月底贷了存、月初支了还的手段虚增存款,不能真实反映业务信息,易造成上级部门决策失误。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
1、质押存单未冻结。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未按《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办理存单核押或登记止付手续,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足够保证,以致出现了质押凭证因未进行冻结管理,被挂失支取的严重问题
2、质押封包未执行双人封包管理。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进行质押存单封包时往往由柜长或经办员一人封包、入库保管,未执行双人签封、双人入库保管制度,质押品的真实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
3、贷款到期未转逾期,逾期一个月以上,未对存单进行处置。《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贷款人应按有关法规和借款合同约定处置质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实际操作过程中,基层网点人员往往忽视了对逾期贷款的管理,未按规定将其转入逾期贷款科目,不利于贷款的监控和催收贷款到期超过一个月以上,未对存单进行处置,一旦客户违约,容易形成资质押存款不抵债的风险。形成原因:对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风险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管理层发展业务顾此失彼,只注重了近几年发展迅速的零售贷款,而忽视了对业务量较少的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管理。殊不知,该业务也随大气候的变化,金额早已由原来的几千、几万增长为几十万、上百万。
二、为进一步规范存单质押贷款,提出如下建议:
(一)从存单存期上缩小可质押定期存单范围。为避免专门为存单质押贷款而转存的定期存单,建议对所质押存单的存期给予限定,如一年期存单必须存满6个月以上才能质押等。这样能有效阻断真正有迫切信贷资金需求的企业以贷款转存定期存单。
(二)从贷款期限上缩短存单质押贷款存续期。正常需求的存单质押贷款仅用于临时调度头寸,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存单到期日。建议对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给予限定,如以一年期定期存单作质押的,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三)从资金源头上堵截定期存单的派生。《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建议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银行对存单质押贷款的质押存单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只接受自有资金的存单来源。
(四)从处罚力度上加大虚增存贷款的违规成本。监管部门不仅要对简单模式的存单质押贷款进行严厉处罚,对
A行信贷资金转入
B行后进行存单质押的,一经发现,要对信贷资金管控不力的A行和以信贷资金作质押的B行同时进行处罚。综上所述,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因此,不管是个人还是银行,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来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存单质押才能有效的避免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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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有什么区别?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哪些
定义不同,两者最大的区别是现金还是存单。方式: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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