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产权房能贷款吗,有哪些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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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拥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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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没有房产证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这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拆迁难补偿。质量难保证。配套不完善。遗赠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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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刚刚工作的娘情人来说,他们的工资平不多,很难担负大额的房费,所以对于一些人来说会选择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由于房价便宜很受欢迎,那么农村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会感兴趣吧,下面就让我们律图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农村小产权房能贷款吗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以,严格来说小产权房是不能贷款的。

有人认为,只要小产权房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便可以申请贷款,但是,小产权房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转化为产权房的。

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小产权房屋转化为产权房缺乏法律依据。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因此,小产权房屋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

同时,即便今后小产权房屋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从现有的土地制度来看,购房人还会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此一来购房人购买乡产权房屋的费用也就与购买商品房相差无几。

国土资源部再次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对于那些已经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

二、农村小产权房的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农村小产权房能贷款吗?我们都知道小产权房之所以便宜,一定有其道理,因为其没有真正的产权,所以通常来说是不可以贷款买的,而且购买也有一些风险需要我们了解,小编在这里也为大家介绍了一些,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莱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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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自己承包的土地准备给拿出去做抵押去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是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缺乏法律和政策支持。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但对于其抵押问题,《担保法》和《物权法》都是明令禁止的。《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是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制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是金融机构授信贷款额度的基础。而目前,开远市虽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评估中心,但无专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人员,缺乏评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相应标准和操作程序,土地价值难以准确界定。
  三是农业经营风险较高,容易导致贷款出现风险。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具有高风险特征,在农业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容易受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市场因素等不利因素影响。由于现阶段农业保险业务尚未全面展开,目前尚未形成农村风险补偿机制,缺乏农业产业风险准备金、救灾补助等政策扶持,如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市场因素影响,将给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变现困难。开远市虽然成立了市、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尚未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明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一旦发生土地纠纷,很难处置。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一旦经营户出现贷款违约时,银行难以处置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难以变现,这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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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是比较特殊的机构,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存在一些隐患。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产生原因如下:1、没有明确的部门管理小额贷款公司。2、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比较薄弱。3、为了利益追求高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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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村房屋的风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但是,我国目前的法规和政策是不允许农民房买卖的,除非是同一集体组织的村民。因此,农民房买卖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深圳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人是本地集体组织户口的村民,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买房人是城镇户口居民或者非当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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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村房屋的风险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但是,我国目前的法规和政策是不允许农民房买卖的,除非是同一集体组织的村民。因此,农民房买卖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深圳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人是本地集体组织户口的村民,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买房人是城镇户口居民或者非当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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