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诉讼案件的根本,一份合理合法的有效证据是办理行政案件的关键,可以最准确的反映出案件的真实性。那么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概念与特征,以及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分类有哪些?下面律图的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概念与特征。
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律制度的集中体现。
证据规则的法律特征:
1、强制性。证据规则是行政执法机关证明案件事实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此规则,否则所收集的证据无效。
2、指导性。证据规则是具体的操作规程,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证据规则的指引,收集证据。
3、程序性。证据规则属于程序法的范围。
二、行政证据规则的分类。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可分为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
1、取证规则。
(一)取证规则的概念。
取证规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
(二)取证规则的基本要求。
(1)取证时限要求。
时限要求先取证后决定,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收集证据,应当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的行政程序中进行。
(2)取证形式要件要求。
证据的形式要件是指证据在形式上所应满足的条件。所有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证据形式应该说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被采用,除内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证据形式是在取证过程中形成的。加强对证据形式要件的理解认识,不仅可以规范取证行为,也有利于提高质证和认证水平。
2、举证规则。
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在行政裁决中因举证不能或不力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配置规则就是如何划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规则。在行政裁决中,一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
3、质证规则。
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办案人员的内心确信。
4、认证规则。
认证是办案人员对证据三大属性,即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所进行的综合审查判断。
以上是小编对于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概念与特征,以及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分类有哪些的一些概括总结。证据对于行政案件的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据是否真实有效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是否合理合法公平公正,所以取证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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