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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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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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顾名思义就是按小时计算工时和工资劳动者。由于其比全日制用工甚至是比临时工有着更多的方便与自由,该用工形式已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青睐。然而,由于许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最新职工日工资计算方法,职工月计薪天数现在为21.75天,所以每天的工资是:月工资、21.75;此前是按照20.92天计算,因此加班费日工资将略有减少,这是《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计算得出的。

劳动保障部1月10日公布的通知指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分别作出调整。

在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方面,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原来是20.92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通知明确,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二、小时工的工资怎么支付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小时工工资结算不得超过15天。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5天。

小时工这种用人形式和全日制用人形式相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小时工,其工资也是广大劳动者关心的内容。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云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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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现行的最低时薪标准是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过特定计算得出的。考虑到地域经济差异和居民消费水平,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通常,国家会每隔两年重新评估并调整这一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式劳动后,能从用人单位获得至少这一水平的报酬。虽然标准通常每三至五年调整一次,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目前,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20.8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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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最低工资最低多少,我想知道最低工资调低幅度
[律师回复] 2021年最低工资调整:天津09年最低工资820元2021年或将调整标准,但是具体的调整标准还没有发布。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两年要调整一次。09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未做调整,随着经济形势向好,2021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调整,估计有关部门会抓紧研究。  另外,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单位违规最高罚30000。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括月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包括: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情况。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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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住房公积金最低基数最低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的一样,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北京地区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总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在北京地区缴纳住房公积金,2020年7月到2020年6月,将2017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2020年7月到2020年6月,将2020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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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关于最新职工日工资计算标准,职工月计薪天数现在为21.75天,所以每天的工资是:月工资、21.75。此前是按照20.92天计算,因此加班费与日工资将略有减少,这是《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计算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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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包含最低工资吗?
[律师回复]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 不包。 最低工资包括哪些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1号)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不包括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应发还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在作了符合规定的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费用,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这种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几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实行包吃包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劳动者的工资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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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理解,最低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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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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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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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公积金最低最低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0〕3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2010年6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0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自2010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09年月平均工资。2010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09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9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68元。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3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可,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的水平。
五、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程序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1、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是经济效益差,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是生产经营不稳定,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商同级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后(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签名同意),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审批标准和程序2010年度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有关审批标准和程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六、核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抽查。被抽查单位应在接到核查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职工用工名册、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工资核定表等资料。全市各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一经查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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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利息最低,最低的有什么办法?
[律师回复] 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而如果您知道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的话,那么一定可以为您节省下不少的钱。  贷款就要选择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  对于那些需要贷款的人们来说,在贷款的时候当然要选择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进行贷款业务。而且一旦选择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银行的话一定可以为贷款者省下不少的贷款费用。尤其是对于一些买房者来说,巨额的贷款及较高的利率往往压的他们喘不过来气。  当然,在选择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之前,首先来看看我国央行发布的最新银行贷款利率情况。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利率为
5.60%,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利率为
6.00%,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利率为
6.1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利率为
6.40%,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
6.55%。  在这里需要引起您注意的是,基准利率由央行规定,银行贷款利率应该以此为基准上下浮动,在判断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的问题上就会有些麻烦,而各家银行在住房贷款利率方面还是存在很大差异的。所以我们在贷款前一定要在了解各家银行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寻找利率最低的银行进行借贷。  你知道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吗  虽然我国各家银行的贷款利率情况都要根据央行的贷款利率政策而定,而且多数银行的贷款利率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几家银行的贷款利率稍低一些,你想知道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一看吧。  根据我国相关银行系统存贷款政策的规定,我国各家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均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存贷款政策而定,与其保持一致,这样才能够给我国的金融行业提供一个稳定而健康的发展环境,为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根据我国经济政策规定,存贷款的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银行贷款利率可以此为基准上下浮动。因此如果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你想知道到底哪个银行贷款利率低,如果您想查询最新的贷款利率情况的话,那么应该需要及时关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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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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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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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行放款.
上海公积金最低最低工资是多少
[律师回复] 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0〕3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2010年6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0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自2010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09年月平均工资。2010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09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9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68元。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3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可,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的水平。
五、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程序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1、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是经济效益差,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是生产经营不稳定,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商同级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后(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签名同意),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审批标准和程序2010年度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有关审批标准和程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六、核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抽查。被抽查单位应在接到核查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职工用工名册、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工资核定表等资料。全市各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一经查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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