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流程材料分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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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定按揭服务公司。查询公积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审核贷款资质。签订贷款协议。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银行放款。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等。
二手房贷款流程材料分别是什么

一、二手房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流程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若已婚,需夫妻双方一起),核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流程二: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流程三:借款人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就可以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储蓄卡/信用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二、二手房贷款办理所需基本材料:

1、购房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

3、首付款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资信证明原件(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按照借款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工作人员可能回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月的纳税凭证,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若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需要其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纳税凭证等;若借款人注明有工资以外的收入,也应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是存在利息收入的情况,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供存单、国库券等凭证;若借款人有其他房屋租赁的收入,应向银行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若是有投资收入,同样需要提供投资证明、被投资方的分红决议及支付凭证等。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因购房问题,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并不是提出了申请之后,银行方面就一定会批准贷款,还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而通常情况下,银行就是通过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来进行审查的。以上就是对二手房贷款流程材料的具体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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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材料
1、买卖双方交易之前协商沟通后共同同意。2、卖方提供房屋的所有合法证件。3、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然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将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会给予批准过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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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材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领取申请表,以及户口薄你好,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交易过户,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结清贷款。
第六步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注销抵押。其办理流程、审批→买卖双方交易过户→与银行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发放→借款人按月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中心”咨询: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
第七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五步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中心”受理审批:到“中心”咨询;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步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登记→提交申请资料→“中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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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是什么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代理人应当寻找与自己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各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指引,见附件一)。 ---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页码”的格式制作(附件 二,证据目录格式); 在证据目录中对每一份证据材料的证明内容(指向)应当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必要时要对证据材料中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并作说明; 在证据目录中还应当标明每一份证据材料的来源; 证据编号同时标注在证据材料文本右上角空白处,并且必须与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页码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 ---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 ---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3.举证的误区 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 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把握好举证中心。律师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 4.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 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5.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如何处理? A.通过对方的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 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 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6.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是主动进攻: 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蛛丝马迹”; 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 7.根据案情拟定举证提纲 A.根据案情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策划举证和应对举证; B.书写举证、应对提纲。 六、没有证据或者不能按期举证的后果 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不予采纳。 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七、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1.创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 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性。 2.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 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需要注意的问题: A.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 B.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 C.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八、其他 1.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组织证人出庭作证,指使、堕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时应向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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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二手房贷款时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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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资信证明原件(使用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
由于借款人收入情况复杂,工作人员可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月的纳税凭证,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如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则提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纳税凭证等;
如借款申请人注明有除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利息收入,应提供存单、国库券等凭证;房屋租赁收入,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投资收入,应提供投资证明、被投资方的分红决议及支付凭证等。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二手房贷款缴纳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这项政策对二手房交易来说,除了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
根据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除外);北上广深地区个人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若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9、贷款担保费贷款额×1%担保公司
10、评估费评估值×0.5%评估公司
1
1、中介费:各个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同,以中介收费为准
三、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您已婚,请夫妻双方一起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2)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3)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建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或建行信用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需夫妻双方一起前来)。
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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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二手期房购买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购买一套二手房,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二手期房购买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1、双方沟通、了解产权状况。
期间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件。
2、若卖方房屋合法,可进行期房交易,买方交定金(不是必选项),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中要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详细记录,一式三份。
3、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后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若房屋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将准予办理过户手续;若房屋产权不完整,或者未得到共有人的同意,交易申请将被拒绝。
4、立契(少数的地区已经取消该流程)。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过户。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办理贷款。
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拿到产权证,付清房款,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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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二手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二手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办二手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二手房房产证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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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一个朋友打算将自己的房子卖掉,人在惠州,想问问惠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手续呢?
[律师回复] 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以及各个城区的不同,和买卖双方实际情况的不同,交易流程也是不同的。根据大多数交易来讲,以朝阳的房产为例,假设交易房屋无抵押,忽略付款的时间节点(因为付款时间,是双方自行协商)大概分为3种:

一,全款购房
流程;签约-审核购房资质(10工作日)-网签(1工作日)-预约缴税(3工作日)-缴税(1工作日)-预约过户(5工作日)-过户(1工作日)-交接房屋(1工作日)-交易完毕

二,商业贷款购房
流程:签约-审核购房资质(10工作日)-网签(1工作日)-银行面签(1工作日)-批贷(7-10工作日,期间,同时操作评估业务)-预约缴税(3工作日)-缴税(1工作日)-预约过户(5工作日)-过户(1工作日)-房屋抵押(15-25工作日)-放款(2工作日)-交接房屋(1工作日)-交易完毕

三,公积金贷款购房
市属公积金:签约-审核购房资质(10工作日)-网签(1工作日)-评估(7-10工作日)-公积金初审、面签(1工作日)-签借款合同(7-10工作日)-批贷(2工作日)-预约缴税(3工作日)-缴税(1工作日)-预约过户(5工作日)-过户(1工作日)-房屋抵押(15-20工作日)-放款(2工作日)-交接房屋(1工作日)-交易完毕
国管公积金:签约-审核购房资质(10工作日)-网签(1工作日)-公积金初审、面签(1工作日)-评估(7-10工作日)-批贷(10-20工作日)-预约缴税(3工作日)-缴税(1工作日)-预约过户(5工作日)-过户(1工作日)--签借款合同(7-10工作日)-房屋抵押(15-20工作日)-放款(2工作日)-交接房屋(1工作日)-交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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