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25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89人
专家导读 1、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补偿规定

1、因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范围和土地征收等批准文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项目名称、房屋征收范围、补偿安置方案、搬迁期限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征收决定前,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相关政策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征求意见。补偿安置方案应当经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 房屋征收决定前,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应当对实际居住于被征收房屋并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已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称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已在其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获得房屋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重复安置。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两种。

3、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分别按照下列情形计算有效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被征收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人可以按照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

4、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其被征收住宅房屋依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计算有效面积后,对被征收人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因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交易后剩余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单位平方米造价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可按800元/平方米申请增购,增购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有专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只需按照文件上述方法进行计算即可。要注意的是对于土地类型判定的不同也是会影响到后续的补偿方式,因此在征地时要注意自身产权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损害自身利益。小编提醒,土地补偿是根据有效面积来计算的,与实际面积会有所出入。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45****3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2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2024年
合肥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自2008年以来,一直是按《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以人头进行补偿,只要是在合肥市区,每人仅补偿自谋职业补助费12000元,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直接转入养老保障账户及村集体。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修高铁,征收土地,现多少钱一亩。
[律师回复]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5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肥市公积金能在合肥市买房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肥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是土地补偿费等于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遇见征地纠纷我们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关于遇到合肥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合肥市买房,户口可以迁到合肥市吗
[律师回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合肥市外地户口在合肥市上学要交借读费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有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的,可以。
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上交复印件:在惠州的监护人居住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县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五年以上的证明在惠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证明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登记凭证。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一)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三)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第十二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并督促其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类土地:瑶海区铜陵路街道;庐阳区四里河街道四河社区;蜀山区南七街道,五里墩街道;包河区望湖街道五里庙居委会、王卫居委会、分路口居委会。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55120元/亩;安置补助费:82680元/亩;综合补偿:137800元/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新合肥市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合肥市挂户的意思?我们1997年从池州市东至县来安徽省合肥市,盖有自己房子,于2005年户口迁至合肥。没有挂任何亲戚朋友家里。有属于自己房子,自己单独的户口。为何还算为挂户
[律师回复]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类型的提取。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第二十条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第二十一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扩展资料: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所需要材料:
一、如果房子为二手房
如果房子为自己名字的,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房产证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如果房子为爱人姓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爱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2、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房子总价款必须为你分一定提取额度。如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爱人所在单位提供《无住房公积金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5、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房产证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7、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上一次支取公积金所打入的银行卡复印件。
3、《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盖有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章原件,及复印件。
四、如果房子为商品房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