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普通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二、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其工作绩效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组织的成败兴衰。
按其所处的管理层次可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
按其所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域及专业不同,可以分为综合管理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
综合管理人员是指负责管理整个组织或组织中某个事业部全部活动的管理者。专业管理人员仅仅负责管理组织中某一类活动 (或职能)。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在公司中只要做满一年,无论你是普通员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可获得每月的工龄工资,而工龄工资每月增加的多少主要还是取决于你的工龄。但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间及辞职又复职这种情况的工龄都只能从正式上岗重新算起。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律图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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