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2、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4、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三、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为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都是合理的。
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内容尤其重要,因为买卖合同最常见的问题就是违约问题,小编在上述内容中解决了大家提出的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这一问题,在全款的买卖中的违约金比例要比不是全款的买卖合同更高一些,因为全款的买卖合同涉及到的金额较大,资金流动较为不便,以上为详细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