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贷款情形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1、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四)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1、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只有在满足贷款人与房屋符合抵押贷款规定的前提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屋可以抵押吗的回答才是肯定的。各位借款人在用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前,需要对自己的还贷能力有综合的评估,以免在无力偿还贷款后房屋或土地使用权被借款机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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