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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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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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建立起来,也就有越来越多的旧建筑需要拆迁,所以拆迁房子如何赔偿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那么拆迁房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如何赔偿的呢?如果只有其中一个呢?让我们通过下文认真了解一下吧。
拆迁房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

一.拆迁房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

这样的房屋获得拆迁补偿比较困难,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也不知道房屋面积,因此只能协商赔偿,赔偿比较困难的。 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二.拆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

首先明确该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如果房屋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该土地被收归国有,则征收土地的费用给集体,房屋的补偿才会给个人。 如果是国有土地,则土地使用权补偿会折合在房屋的补偿中。 但不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是要补给所有权人的,是以房产证(登记簿)确认所有权的,所以,首先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不予补偿。 根据政府的批准文件和建筑完工的资料等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补偿与土地使用权证无关,所谓补偿也是对地面上房产补偿的,土地使用是不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既是有房产证就等于承认你可以在原来土地上建筑使用,物权法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是不能以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借口拒赔的。 至于租赁户无权与你分配赔偿款。但在租赁期间内,可以做适当协商关于装饰设备的理补。 屋顶廊檐部分有赔偿,至于院子地上没有建筑物是不赔偿。“按相关规定不是有“事实营业补偿””上有赔偿。这称为“过度安置”补偿。

三.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证如何赔偿?

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补偿,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按照规定给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为现在的房价增长的速度特别快,对于拆迁了房子的人来说,赔偿问题是最为特别关注的。如果你的拆迁房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赔偿问题就一定会迎刃而解。只要你拥有合法的证件,房子有正当的来由,相信你会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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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补偿,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按照规定给以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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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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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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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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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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