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转让也是很常见的,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说简单一些就是将土地使用证过户到别人的名下,自己失去土地使用权,别人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有些家庭,夫妻之间离婚了,但这时涉及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的情形也不在少数。对于此类情形,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去了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怎么办
关于离婚以后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饿问题,如果离婚之前的过户,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但是离婚以后,已经不属于这个集体了,也就失去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离婚以后办理过户手续只需要集体土地上的家庭成员参与过户即可,离婚离开的一方无需到场。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 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三、集体土地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
1、土地证工本费20元
2、土地登记费30元。
另外,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用地类别分类的。与是否为集体使用证没有关系,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使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你的用地年限为70年。
四、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只要申请者符合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提交申请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一般都会办理下来。有了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就可以谈谈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转让程序了。
行文至此,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转让也得经过大家的同意,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也是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通过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以后就意味着夫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在户口上也要脱离这个家庭,失去了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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